千里奔襲異地聯動高效騰退

近日,普蘭店區法院執行局赴湖北咸寧市,完成了三棟房產的騰退。

千里奔襲異地聯動高效騰退

大連某公司與武漢某公司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普蘭店法院判決,武漢某公司償還大連某公司欠款 711.18 萬元及違約金,同時判令大連某公司對位於湖北省咸寧市的三處房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普蘭店法院及時啓動財產查控,得知武漢某公司已不再經營,除享有優先權的三處房產外已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在啓動房產變價程序前,執行幹警對現場進行了勘查,發現案涉房屋已由案外人佔用,佔有人現場即對房屋權屬提出異議,阻撓法院執行。執行幹警向其釋明,如對房屋權屬提出異議,應依法主張權利。2021 年 7 月,案外人異議程序終結後,普蘭店法院再次組成專案組,由執行局長帶隊,前往咸寧強制騰退。考慮案件存在的潛在風險,專案組提前制定騰退預案,並通過最高院執行指揮平台對接標的物所在地法院。

專案組到達現場後發現案涉房屋大門緊鎖,被執行人以房屋鑰匙不在手中等理由拒絕騰退。專案組立刻兵分兩路,一路兩人留守,負責控制現場;另一路三名同志負責到咸安區法院提交協助執行手續。在咸安區法院協助下,普蘭店法院執行專案組會同咸安區法院執行局、公安機關、開鎖人員在案涉房屋前電話聯繫被執行人,告知其將對案涉房產進行強制開鎖。

成功騰退 10 分鐘後,被執行人到達現場。在反覆宣講法律規定後,專案組正式開始現場清點、騰退工作。經過近三小時的緊張忙碌,18 時許,專案組完成全部物品清點、交接工作。該案最終圓滿執結。本次執行騰退歷時三天,跨越 2000 公里,在異地法院、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下,順利突破了執行中的堵點,為拍賣工作的順利開展掃清了障礙。下一步,普蘭店法院將繼續攻堅克難,為打造法制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嶽宇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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