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使用的交通工具,要不是四輪的私家車,要不就是電動車,而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説,電動車是短途出行中比較划算的交通工具,相比汽車駕駛1公里需要5毛錢的油費,電動車平均電費也不過3分錢一公里,而且電動車還不需要停車位、保險費、保養費等等。
當然,有人會説,汽車的速度多麼快,10公里按照汽車時速80公里來説,10分鐘不要就能到達,而電動車至少要30分鐘,確實,按照行駛時速上,電動車在汽車面前可以説是“渣渣”,但是,隨着汽車數量的增多,現在很多城市汽車都達到了幾百萬輛,不少道路擁堵問題越來越嚴重,靠汽車快速出行,有的時候還不如騎行電動車更加方便,這也是一個事實。
所以,電動車無論在成本方面還是通行效率方面,在城市中短途出行其實都有一定的優勢,也正因為此,汽車如今如此普及,依舊沒有超越電動車的保有量,並且根據2020年電動車銷量的數據來看,電動車達到了2966.1萬輛力壓了汽車的2531.1萬輛,從趨勢來看,也很難會被替代。
既然作為數量第一的交通工具,那麼電動車就應該擁有第一該有的樣子,所以近些年各地都啓動了關於電動車的規範治理,電動車犯錯也要和汽車一樣,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責,而電動車也不再是所謂“弱勢羣體”,而關於電動車的禁止行為其實很多,小行家分享幾個4月開始實施的,和我們息息相關的幾種禁止行為,大家不要再忽視,已經有多人被罰。
第一禁是指擋風被的使用
相信使用過電動車的人,除了少數的南方城市,絕大部分地方車主都使用過擋風被這樣的“禦寒神器”,有人説,擋風被是給車主在天冷時候的“温暖”,這一點也不過分,沒有擋風被的冬天,騎行電動車遭罪程度不言而喻。
擋風被雖然能禦寒,但是同時存在諸多的安全隱患,這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每年冬天都會因為擋風被所導致的事故發生,所以為了安全,各地都嚴查擋風被的使用,比如駐馬店就明確要求車主自行拆除擋風被,違規不拆上路將會進行罰款、扣車。
第二禁是指騎車的時候玩手機
隨着手機的普及,現在人們的生活已經離不開手機,無論是學習、購物、娛樂等等,手機在手就能解決,生活中也有很多低頭族,無論是走路、坐車玩手機已經是常態。
我們在馬路上,也經常能看到騎電動車的時候還在玩手機,當然大部分可能是看看消息、接電話之類的,其實這種危害性相信小學生都知道,但是依舊屢禁不止,所以如今有了法規的約束,騎電動車玩手機會予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處罰。
第三禁是指違規載人
載人其實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情況,畢竟能不能載人是衡量交通工具實用性的重要指標之一,一直以來大家對於載人都是比較模糊的概念,按法規來説是不能載人,但是往往載人發現也沒有什麼事。
不過,如今多地已經啓動嚴查電動車違規載人的行為,電動車是不允許載超過12週歲的,否則會進行處罰,基本上電動車只能載小學生,達到初中年級就能不能使用電動車接送,這一點要牢記。
第四禁是指老年代步車
這是最值得一提的交通工具,因為一直以來老年代步車的口碑都不算太好,很多人覺得老年代步車既不守交規,又無牌無證無保險,簡直是道路的“毒瘤”,所以禁止老年代步車上路,也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
不過小行家要替老年代步車説説話,我相信老年代步車確實是有亂象的行為,但是這並不代表着1000萬的老年代步車都有這樣的行為,而老年代步車無牌無證無保險,其實也是客觀因素導致,不能一味地責怪老年代步車。
小行家的觀點:對於電動車的治理,其實出發點都是好的,不過,無論是老年代步車還是電動車,它們的規範應該是從生產、銷售、上路都要進行嚴格管理,就拿老年代步車説,如果只禁止上路,但是不控制生產和銷售,這樣對於購買老年代步車的車主確實不太公道,當然,小行家也覺得沒有必要全面禁止老年代步車,如果對老年代步車進行交規培訓、辦理牌照,還是應當給予上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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