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遭指控,更少被定罪:肖萬的宣判和美國警察暴力史

當地時間20日,持續近一年的弗洛伊德案終於迎來關鍵審判。經過近3周法庭審理,前白人警察肖萬被控殺害非裔男子弗洛伊德案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宣判。裁定肖萬被控的二級謀殺、三級謀殺和二級過失殺人三項罪名全部成立,肖萬或將面臨數十年監禁。對於這一審判結果,《紐約時報》19日對近十年來的數十起案件進行梳理後發現,弗洛伊德案的審判結果實屬“罕見”。在美國,警察在執法中致人死亡後,往往很少遭指控,更少被定罪。

拜登也稱宣判“罕見”

去年5月25日,非裔男子弗洛伊德在明尼阿波利斯市遭警察肖萬“跪殺”,此後在全球引發“黑人的命也是命”抗議活動浪潮。

時隔一年,弗洛伊德案終於迎來審判。由於多年來,美國警察對黑人暴力執法事件罄竹難書,案件宣判後,累積的憤怒和悲傷似乎達到頂點。人們聚集在弗洛伊德去世的十字路口,高聲重複着“有罪!”,歡呼聲和抽泣聲此起彼伏。隨後,人羣開始高喊道:“黑人的命也是命。”

分析人士指出,對於警察暴力執法案件而言,弗洛伊德案的這項判決可謂“罕見”。在美國,如果有人在警察執法過程中死亡,警察往往很少遭到指控,更少被定罪。

就連美國總統拜登也承認這樣的定罪“太罕見了”,無法為美國黑人提供“最基本的問責制”。

針對判決結果,拜登20日晚發表全國性講話。他表示,這是一場“光天化日下發生的謀殺案”,在全世界眼前撕下了眼罩,讓人們看到美國的結構性種族主義。

美國鮑林格林州立大學犯罪學專家菲爾·斯汀森(Phil Stinson)向美聯社提供的數據顯示,自2005年以來,美國發生的數千起警察槍殺事件中,只有不到140人被控謀殺或過失殺人。截至目前,不包括弗洛伊德案在內,只有7人的謀殺罪名成立。

《紐約時報》梳理數十起案件後稱:“這些案件無情地提醒人們,弗洛伊德案只是近幾十年來美國黑人致命遭遇中的一個案例而已”。

很少遭指控

《紐約時報》稱,在許多案件中,就算受害者手無寸鐵,涉案警察也未遭到指控,更不用説遭受審判了。相比而言,肖萬在弗洛伊德死亡後4天就遭指控。

2014年,非裔男子埃裏克·加納在紐約市史泰登島的一家商店外遭警察盤問。警察認為他正在非法販煙。警察丹尼爾·潘塔雷奧用手臂對加納“鎖喉”,迫使他趴在地上。其間,和弗洛伊德一樣,加納對警察哀求道:“我不能呼吸了。”加納死亡後,潘塔雷奧稱他的動作是在警察學院學到的,而且他曾試圖鬆開加納。隨後,大陪審團裁定沒有足夠證據起訴潘塔雷奧,聯邦調查人員也拒絕提出指控。

同樣的事也發生在12歲男孩塔米爾·賴斯身上。2014年,非裔男孩賴斯在公園玩玩具槍時,被警察蒂莫西·洛赫曼槍殺。一名報警者聲稱看到一個人拿着槍,但表示“很可能槍是假的”,“很可能是未成年人”。監控錄像顯示,洛赫曼在到達現場2秒後就朝賴斯開火。但隨後,當地檢察官從未對洛赫曼及同伴提起公訴,相關調查也不了了之。

案件中涉及毒品或酒精往往也更有利於警方。

2020年,紐約非裔男子丹尼爾·普魯德從哥哥家中跑出,當時他精神疾病發作。警方趕到時,用頭套罩住普魯德的頭,把赤身裸體的普魯德臉朝下按在人行道上長達兩分十五秒,隨後普魯德在醫院不治身亡。雖然警方聲稱普魯德死於吸毒過量,但當地法醫裁定普魯德的死因是“物理壓迫導致的窒息”,應歸為“他殺”。不過,大陪審團拒絕起訴7名涉案警察,他們在普魯德死後5個月被停職。

就算警察遭到指控,也不一定會面臨審判。如果檢察官認為案件不充分,或是已達成協議避免審判,就可以撤銷指控。事實上,肖萬在一份“辯訴交易”中與檢方協商入獄10年,但被司法部否決。

但在其他案件中,情況有所不同。2015年,得克薩斯州一位名為桑德拉·布蘭德的女性被發現死在獄中。死前3天,因開車時涉嫌違規變道,該女子被交警布萊恩·T·恩西尼亞攔下。雙方發生爭執後,布蘭德被捕入獄。隨後,大陪審團以偽證罪起訴恩西尼亞,他聲稱逮捕原因是為了更安全地進行調查。不過,在恩西尼亞同意辭職後,檢察官撤銷了指控。

更少被定罪

有時候,就算案件中的警察遭到指控,也難以被定罪,很多案件就這樣不了了之。

《紐約時報》稱,在美國,警察指責同僚的情況相當罕見,警察工會和警察局官員通常不願公開反對“自己人”,這在美國被稱為“沉默的藍牆”。

在弗洛伊德案中,這一情況則出現了例外。明尼阿波利斯市黑人警察局局長梅拉迪亞·阿拉東多在出庭作證時表示,肖萬在逮捕弗洛伊德期間“絕對違反”了警局關於使用武力的政策。

其他案件則沒那麼幸運。2016年,費蘭多·卡斯提爾在明尼蘇達州聖安東尼的一次交通檢查中,被警察赫羅尼莫·亞內斯開槍打死。當時,卡斯提爾主動告知車上有合法持有的槍支,但在伸手拿駕照時,遭警察連開數槍死亡。事發後,涉事警察以二級謀殺的罪名遭到起訴。但聖安東尼警察局長辯解稱,亞內斯的行為與警察局培訓政策一致。隨後,該警察被判無罪。

如果受害者持有武器,也會對判決結果產生決定性影響。

2006年,紐約市皇后區,一位名為肖恩·貝爾的非裔男子在結婚前一晚遭到路過的警探槍擊,貝爾當場死亡。在審判中,目擊者稱貝爾在爭論中提到了槍。警察也表示,他們認為需要介入,阻止其對路人射擊。結果,調查人員並未發現任何槍支。法官後來宣佈涉案警探無罪,因為他們基於有人攜帶武器的合理恐懼,做出了“公平公正的決定”。

此外,即使是像弗洛伊德案這樣公認沒有正當理由的謀殺案,檢察官也需要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有些陪審團成員可能難以説服,導致無效審判。

2015年,在美國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由於車前沒有牌照,塞繆爾·杜博斯被警察雷蒙德·騰辛攔下。當警察詢問時,汽車向前移動,導致警察開槍打中了杜博斯頭部。警察聲稱,他感覺到汽車在拖拽自己,擔心被車碾過。結果,由於陪審團無法就騰辛是故意殺人還是出於憤怒或激情殺人達成一致,法官宣佈審判無效。第二次審判中,陪審團依舊陷入僵局,檢察官隨後撤訴。

《衞報》稱,觀察人士認為,弗洛伊德案意義重大,或將成為美國執法部門問責方式的“分水嶺”。至少兩件大事發生了轉變,首先,該事件推動大規模抗議活動,呼籲改變美國根深蒂固的種族主義問題及暴力執法問題。其次,該事件標誌着“沉默藍牆”的崩潰,“很明顯,美國警方和美國自身也在這起案件中受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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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主編:楊立羣 文字編輯:楊立羣 題圖來源:新華社 資料圖 圖片編輯:項建英

來源:作者:裘雯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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