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項目標和任務全部完成,其中很多指標和任務提前或超額完成——中國人權研究會等機構29日發佈報告,向世界展示了中國實施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亮眼成績。
這是中國首次引入第三方機構對國家人權發展狀況進行客觀、全面的審核評估。透過這份“成績單”,外界清晰看出,在中國執政黨與政府“執政為民”理念引領下,中國人權保障取得了豐碩成果。
制訂和實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是當今世界人權保障領域的重要內容。從2009年開始,中國正式制定“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作為中國第三份人權發展規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具體設置了168項目標和任務。根據最終評估成果,過去5年,中國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特定羣體權利”“國際人權條約履行和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均如期完成既定目標。 這不僅是中國人權事業的重大成就,也為全球人權治理與世界人權事業發展進步作出重要貢獻。
這其中最受外界關注的,當屬中國今年7月宣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於一個14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大國而言,生存權、發展權始終是首要的基本人權。在中國執政黨和政府帶領下,短短40多年,中國7.7億農村貧困人口擺脱貧困,對全球減貧的貢獻率超過70%,提前10年完成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設定的減貧目標。2020年,中國人均GDP連續兩年超過1萬美元,穩居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行列,與高收入國家發展差距繼續縮小……
如今的中國,人民生活富裕,幸福感、獲得感、滿足感日益增強。正如一些評價指出,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歷史性解決絕對貧困問題,“這是最大的人權工程”。 中國的人權發展成績豐富發展了人權文明的多樣性,為解決人類問題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啓了中國人權發展進步的新起點。日前,中國已經發佈下一個五年的人權行動計劃,突出強調“全過程人民民主”“環境權”“公平優質受教育權”等契合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的人權目標,體現出中國政府與時俱進地豐富和保障本國人權的積極意願。
正因此,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8屆會議期間,中國第四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受到熱議。比如,老撾常駐聯合國日內瓦代表團常駐副代表認為,中國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發佈和實施為各國提供了很好的例證和模板,經驗值得借鑑。
人權不是口號而是行動。中國人權保障之所以碩果累累,根本原因在於中國執政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將人權的普遍性與中國國情相結合,堅持以發展促人權,成功走出了一條符合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俄羅斯《勞動報》觀察家米哈伊爾·莫羅佐夫不久前刊文指出,中國政府進行深入改革,確保了幾十年的社會穩定,讓社會各階層都有機會享受轉型成果。這就是中國式的保障人權。
人權保障只有更好,沒有最好。隨着中國開啓新發展階段,中國人權事業的進步將具備更雄厚的基礎。中國有能力續寫更美好的人權故事,為促進全球人權治理、增進人類福祉貢獻更多“中國力量”。(國際鋭評評論員)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