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範區建設方案》於近日印發。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全國範圍內遴選20個左右的城市(地區)完成建設工作,經評估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範區,打造若干知識產權保護高地。
方案要求,示範區建設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整體部署,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改革,推進區域內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交流,維護知識產權領域國家安全。
新華社發 張琰 製圖
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範區建設的主要目標包括:示範區內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整體部署科學合理,知識產權保護生態良好,法治化水平較高,全鏈條保護運行順暢,體制機制改革成效明顯,公共服務效能不斷提升,社會滿意度達到並保持較高水平,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和競爭能力進一步提升,國家安全利益得到有效維護,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作用更加凸顯。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擇優選定若干城市(地區)開展示範區建設,建設期為2年。建設期滿通過驗收評審的,認定為示範區,示範有效期為3年。示範有效期滿,示範區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續展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繼續認定為示範區。
來源:北京日報 | 記者 劉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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