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9 日,科學技術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科學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聯合印發了《科技部等七部門關於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的通知》,強調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吸納 2022 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這一通知指出部屬高校、中央院所、中央企業等單位,國家高新區和自創區以及各地方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各地方吸納科研助理崗位任務完成情況將作為國務院對地方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 2022 年度督查激勵、省級高新區升級審核的重要參考。
這一通知還強調加強科研助理崗位服務保障,具體措施包括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的單位應根據服務協議,為科研助理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按照相關政策,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綜合績效評價後,單位應將結餘資金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直接支出,科研助理崗位經費可按規定從科研活動直接支出中列支;對於新立項項目,應結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況認真測算經費需求,據實列支;鼓勵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的單位統籌相關經費渠道,配套專門資金為科研助理崗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等等。
編輯: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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