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 人保壽險被罰5萬2021-04-23 由 回秀蘭 發佈於 綜合4月22日,七台河銀保監分局對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中心支公司開出罰單: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公司被罰款5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以下為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原文: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00 字。轉載請註明: 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 人保壽險被罰5萬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