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關聯公司被罰:未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成份

據上海市場監管局官網消息,日前,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因未標明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H&M;關聯公司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被責令改正。

H&M關聯公司被罰:未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成份

來源:上海市場監管局官網

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黃處〔2021〕012021000230號顯示,2021年2月4日,上海黃浦區市場監管局接廣州市場監管局關於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移送處理通知單的函,函中通報了廣州市場監管局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商品,由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於2020年12月7日出具的檢驗報告,編號 NO:20J011419,檢驗報告顯示H&M; 牌貨號222274 兒童手套產品產品號型或規格不符合標準要求,經樣本所檢項目(產品使用説明(標識))不符合標準要求,根據本次抽查實施細則,判定該產品質量不合格。

行政處罰決定書稱,2020年11月13日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編號NO:20J011417,檢測報告顯示H&M;牌貨品272351童襪產品產品號型或規格不符合標準要求,經樣本所檢項目(產品使用説明(標識))不符合標準要求,根據本次抽查實施細則,判定該產品質量不合格。

上海黃浦區市場監管局指出,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的規定,構成了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未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行為。

上海黃浦區市場監管局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產品標 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責令對H&M;牌(貨號)222274兒童手套、(貨號)272351童襪標識不合格的違法行為立即進行改正。

H&M關聯公司被罰:未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成份

來源:天眼查APP

天眼查APP顯示,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11月,註冊資本500萬歐元,經營範圍包括服裝服飾、箱包、化妝包、家居用品、日用百貨、珠寶首飾等。該公司為H & M Hennes & Mauritz Holding Asia Limited控股子公司。

H&M關聯公司被罰:未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成份

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另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近年來,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多次因生產、銷售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中新經緯APP)

編輯/樊宏偉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111 字。

轉載請註明: H&M關聯公司被罰:未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成份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