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體報道,上海多名新冠陽性康復者發現,無論在微信兼職羣還是去中介公司找工作,不少企業稱進過方艙的不要,“陽過”的不要。“沒錢住旅館”“找不到工作”“招工不要‘陽過’的”“沒辦法只能睡車站”……普通勞動者遭遇的就業歧視,讓人看了很不是滋味。
一
“陽過”就要被打入另冊嗎?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昨天已表示,上海市各部門、各單位都應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要求,一視同仁地對待新冠陽性康復者,不得歧視。社會各界應對新冠陽性康復者給予更多關心關愛,不能“貼標籤”,不在他們工作生活中“設門檻”、讓其生活在陰影下。
這番表態讓人心頭一暖。“歧視‘陽過’”的做法,雖有防疫、怕復陽、保障生產秩序等考慮,但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
其實,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已有規定,除經醫學鑑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癒前或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按相關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人。
最高法、人社部也出台過專門規定,明確用人單位不能僅以勞動者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無症狀感染者、被依法隔離人員或勞動者來自疫情相對嚴重的地區為由,解除勞動關係。
法條昭彰,白紙黑字,保護的就是勞動者平等就業的權利。
各地“陽過”的感染康復者有多少?國家衞健委的官網數據顯示,截至7月11日24時,據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累計治癒出院病例220525例。22萬多人關聯着多少普通家庭?如果就業歧視得不到糾正,勢必不利於社會穩定。
感染康復者都是我們的兄弟姐妹,是社會上平等的一員。沒人希望被感染,沒人故意找感染。感染者本質上是受害者,需要幫助;康復者也是歸來者,需要社會温暖接納。
二
當然,關於“‘陽過’的該不該要”,用人單位有他們的顧慮。
用人單位尤其是生產製造型企業,一來人員密集,二來停產造成的損失太大。一家鋼鐵製造廠的負責人説,生產線上都是大傢伙,萬一有“陽”,臨時關停能耗大,對機組有損傷。為確保防疫安全,“寧肯提高防疫門檻、放大防疫範圍,即便誤傷也在所不惜”。
今天還有個類似新聞:廣東佛山大劇院7月8日的入場公告顯示,“已治癒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人員”不得入場。該規定遭致廣泛批評,劇院隨後道歉。
這種“合理動機”造成“一刀切”的現象值得深思。看上去大家都為了防疫大局,不惜自我加壓以保萬無一失,實際上,這些層層加碼的做法違背情理,且於法無據,累積起來就成了政策的“合成謬誤”——要麼有損康復者的合法權益,要麼影響經濟社會正常秩序,還給人們造成一種“談‘陽’色變”的緊張氛圍。
“一刀切”做法之所以不招人待見,是因為看似短期內把疫情掐住了、防住了,但實際上帶來的長期損失難以估量,有些問題甚至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消解。
防疫是系統工作,需要社會各環節在法治的框架內配合互動,也需要積極宣傳康復患者沒有傳染性的科學知識,消除社會的“恐陽”心態,以逐漸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
在防疫常態化階段,必須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羣眾合法的勞動就業權利、正常生產經營權利,也是以人民為中心的應有之義。畢竟,就業穩,預期會更穩。
文/田獲三狐
編輯/雲歌
來源:微信公眾號“俠客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