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定陶區不動產登記:“容缺辦理”有速度 服務“不缺點位”有温度

由 聞人海瑤 發佈於 綜合

通訊員 張濤 華克翔

“我匆匆忙忙從徐州開車過來辦不動產證的,誰知道將身份證忘家啦,看看能否受理我的業務?今天下午還要着急趕回去。”10月20日上午,一位李姓年輕小夥慌慌張張來到定陶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四區不動產登記業務諮詢窗口問道。

窗口人員查看了其辦理登記的相關資料後告知他:“根據辦理不動產登記容缺受理的有關規定,您缺的身份證明是非關鍵性材料,可以先幫您辦理‘容缺受理’,您只需簽訂一份《容缺受理承諾書》,在承諾的時間內補齊容缺材料就行了。”考慮到李先生遠在徐州,來回不易。工作人員又告訴他:到家後用手機拍個清楚的正反兩面身份證相片,通過微信方式轉發過來,讓工作人員再上傳到登記系統,省的來回跑腿,證書打印好後,免費給您郵寄過去。

李先生激動地連連雙手合十表示感謝。隨後李先生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快速地簽署了《容缺受理承諾書》,並耐心細緻地幫助李先生辦理了申請登記。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度,進一步推進不動產登記“減證便民”改革落地落實,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度,定陶區自然資源局制定出台了《不動產登記容缺受理制度》,明確了適用原則、適用範圍、容缺受理要求及容缺受理通知書和容缺受理承諾書模板等,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諾”服務機制,提高登記服務質效和温度,切實為企業羣眾辦事提供便利。

“容缺受理”是指申請人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時,在缺少非關鍵性申請材料或非關鍵性申請材料存在問題的情況下,申請人書面簽署《不動產登記容缺受理承諾書》並承諾在登簿前補齊材料,即可進行“容缺受理”辦理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可先行容缺受理,待申請人在承諾期限內補齊材料後完成登簿。“容缺受理”打破了材料不齊不能辦的傳統審批制約,打通了便民服務“最後一公里”,讓審批有速度、服務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