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仇某(微博賬號“辣筆小球”)在新浪微博發佈言論,歪曲衞國戍邊英雄烈士事蹟,詆譭、貶損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江蘇南京檢察機關及時介入,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對仇某批准逮捕,並對其提起公訴。仇某成為我國首個適用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處。
21日,該案被作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三十四批指導性案例發佈。這批案例以“網絡時代人格權刑事保護”為主題,共5件,其中還包括廣受社會關注的“杭州女子取快遞被誹謗案”等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佈會現場(最高檢供圖)
隨着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網絡時代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重要意義日益凸顯。網絡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肆意詆譭他人名譽,窺探、傳播他人隱私,造成不良影響,廣大羣眾對人格權、人格尊嚴保護的法治需求越來越強烈。
一直以來,檢察機關高度重視人格權保護,對嚴重侵犯公民人格權、危害性大的犯罪行為依法懲治。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表示,在網絡上對他人侮辱、誹謗、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傳播速度快、傳播範圍廣、危害嚴重、後果不可控。對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侵犯人格權犯罪案件,最高檢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督辦、跟蹤指導,針對不同案件特點,依法靈活把握政策與法律運用,嚴把案件質量標準,督辦指導了“杭州女子取快遞被誹謗案”等各類侵犯人格權犯罪案件30餘件。
苗生明介紹,2019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嫌侮辱罪、誹謗罪犯罪嫌疑人168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12410人,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犯罪嫌疑人12人;共起訴涉嫌侮辱罪、誹謗罪被告人213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告人21923人,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被告人15人,有力保護了被害人合法權益。
據悉,對於網絡誹謗犯罪被害人維權成本高、單憑一己之力維權難度非常大、通過自訴救濟面臨“取證難、舉證難、證明難”的現實困境,最高檢正聯合最高法、公安部研究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擬進一步明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自訴與公訴的程序銜接等問題,以便更好指導辦理誹謗犯罪案件。
“實踐中,網絡直播也是亂象頻發,有的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有的可能涉嫌詐騙、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有的還可能涉嫌傳播色情牟利犯罪等。入户盜竊以及其他侵犯住宅安全案件,以前人民羣眾更多關注財產損失,但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大家更在意住宅安全、住宅隱私受到威脅和侵害。”苗生明表示,對於此類問題,最高檢將通過選編髮布典型案例的方式,規範、引導直播行為,維護人民羣眾住宅安全、住宅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