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多元調解了紛爭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綜合

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立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完善國際商事糾紛案件集中審判機制,支持通過仲裁、調解等多種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國家支持探索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司法體制改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

海南積極探索推進國際商事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

多元調解了紛爭

■ 海南日報記者 陳蔚林 通訊員 肖倩

不久前,從事貨物運輸業務的中外合資企業海南某運輸公司,因與香港居民羅某產生合同糾紛訴至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收案後,法庭將案件分流至海南國際仲裁院國際商事調解中心。

受疫情影響,分處海口、香港兩地的雙方當事人無法碰面,合同糾紛能夠順利化解嗎?

利用海南涉外民商事糾紛在線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該中心調解員組織當事人開展了遠程調解,在“雲端”促成雙方簽訂調解協議。

整個過程,不到10天。而一般來説,涉外案件用時常常超過300天。

從超過300天到不到10天,從必須面對面調解到可以通過網絡平台遠程調解……國際商事糾紛解決的新做法、新模式、新成效在海南自貿港不斷顯現。

近年來,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頒佈以來,海南積極探索推進國際商事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將訴訟、調解、仲裁等多元解紛方式有機銜接,形成了“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為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作出了積極貢獻。

在位於海口市美蘭區國興大道的全球貿易之窗的華商蕭一峯(海口)聯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小玲(右)和同事在討論案子。海南日報記者 袁琛 攝

多元化國際商事調解格局初步形成

作為全球投資的“新熱土”,海南自貿港在中外企業加速湧入的同時,涉外商事糾紛也必然呈現增長態勢。

如何為投資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尤其是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服務,無疑是擺在海南司法行政部門面前的一道重要課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明確,國家支持探索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司法體制改革。海南自由貿易港建立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完善國際商事糾紛案件集中審判機制,支持通過仲裁、調解等多種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堅持改革破題、先行先試,其實,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頒佈之前,在國家尚未出台專門商事調解法律的情況下,《海南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就於2020年8月正式實施了。這意味着,海南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確立了訴訟、仲裁、調解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並率先於全國為國際商事調解提供立法保障。

有了對國際商事調解機構的設立主體及運行機制、國際商事調解與國際接軌的受案範圍及適用規則、境外國際商事調解機構的准入機制等內容的全方位規範,海南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速建立健全——

在訴訟層面,海南成立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集中管轄訴訟標的額50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在調解層面,海南上線運行涉外民商事糾紛在線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實時為當事人提供專業調解服務;在仲裁層面,海南成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海南仲裁中心等國際化仲裁機構,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仲裁規則……

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前,海南已經成立了海口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三亞國際商事調解中心、海南國際仲裁院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中國貿促會海南調解中心等4家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初步形成了“專業機構主導+地方政府支持+主管機關指導”的多元化國際商事調解格局。

這些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的作用是什麼?

以海南國際仲裁院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為例,該中心設立以來,主要受理境內外商事主體之間的各類商事爭議,同時接受人民法院和其他機構委派或委託調解的案件。

根據該中心的“仲裁+調解”雙軌運作模式,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論是否訂有仲裁條款,在仲裁前或者訴訟前、訴訟中,均可以向該中心申請調解。若調解成功,可轉入仲裁程序進行確認或司法確認,賦予調解結果以強制執行力;若調解不成,將引導當事人在自願前提下進入仲裁程序,由仲裁庭依法審理。

“當然了,調解不成的情況下,除了仲裁程序,當事人也可以選擇通過訴訟解決,我們會以多種渠道保障當事人‘案結事了’。”海南國際仲裁院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該中心,調解與仲裁、訴訟無縫銜接成為可能,“一站式”多元解紛渠道得以暢通。

堅持關口前移、強化無縫對接的做法備受當事人肯定。去年9月,中國貿促會海南調解中心藉助與海南一中院建立的訴調對接機制,調解了一宗涉韓技術開發委託合同糾紛案。由於該案僅用半天即調解成功,大大地節約了司法資源和訴訟成本,不僅提升了司法質效,更減少了當事人訴累。

國際商事調解服務形成合力提高質效

《房地產買賣契約》10年前早已簽訂,對方卻一直未按合同約定配合辦理房屋過户手續。遇上了這樣的問題,怎麼辦?

日前,倍受此事困擾的謝某將違約者劉某訴至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很快,法庭將案件委派給海口國際商事調解中心進行訴前調解。

由於案件標的額較大且劉某為台灣同胞,海口國際商事調解中心接收案件後,聯繫了省僑聯涉僑糾紛調解工作室參與調解。在雙方共同努力下,這起長達10年的糾紛就此了結,成為它們正式簽署合作協議後合作調解成功的首個案例。

涉外商事糾紛案件中,不少涉及主體多、爭議金額大、法律關係繁雜、法律適用疑難,必須形成合力、提高質效,才能最大限度化解糾紛。

擴大“朋友圈”,形成聚合力——海南國際仲裁院先後與亞洲國際仲裁中心、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香港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等知名仲裁、調解中心簽訂合作備忘錄;三亞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加強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國際商會上海代表處等機構展開交流合作……

細分行業領域,推進多元化解——醫調、旅調、交調、物調等109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相繼成立;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與巡回法庭、保險公司等機構協調聯動,商事調解強強聯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局面開始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當前有超過670名具有較強專業知識水平的人員,在我省各個國際商事調解中心擔任調解員。他們之中,既有中國人,也有外國人;既有退休法官,也有資深律師,還有專業人士,行業種類覆蓋到投資金融、知識產權、電子商務等多個領域。

這支能夠高效解決國際商事糾紛的專業隊伍,有力地保障了海南自貿港營商環境的優化。截至今年3月,我省4家國際商事調解機構共受理商事糾紛案件1704件,調解成功276件,涉案標的額超16.06億元。涉外案件當事人來自美國、德國、韓國、加拿大、比利時等多個國家。

改革創新沒有完成時,優化服務也只有進行時。當前,我省各有關涉外民商事法庭、國際商事調解中心還在為給當事人提供優質服務做着探索和努力——

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打造司法服務“門診大廳”,由法庭工作人員充當“導診”角色,根據當事人具體情況為其推薦仲裁、調解等不同的解紛方式;海口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與澄邁縣法院達成合作協議,在海南生態軟件園多元化解調解平台設立法律服務站,選派專職調解員入駐園區為各大境內外企業提供法律諮詢、商事糾紛調解等法律服務……

許多參加首屆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的參展商印象深刻,消博會期間,海南國際仲裁院在現場設立服務中心,在官網開通“24H調解+仲裁直通服務窗口”走訪瞭解參展商、消費者需求,上門提供“調解+仲裁”服務。“線上+線下”“場內+場外”“調解+仲裁”的法律服務,受到了參展商和消費者一致好評。

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將加快推進國際商事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向法治化、制度化、專業化的軌道邁進,讓各類市場主體在海南自貿港放心投資、安心創業。

(海南日報海口6月9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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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國際仲裁院理事長王雪林:“仲裁+調解”一站式解糾紛

■ 海南日報記者 陳蔚林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已實施一週年,基於體制、制度各方面優勢,海南國際仲裁院在推動落實自貿港法相關規定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發揮了重要作用。”海南國際仲裁院理事長王雪林日前在接受海南日報記者專訪時説。

自貿港建設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是營商環境的優化,商事糾紛化解又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中之重。王雪林介紹,作為一家國際商事仲裁機構,海南國際仲裁院前年已建立起高度國際化的理事會主導的法人治理機制,全面優化了仲裁員隊伍結構,聘請的千餘名仲裁員中,境外仲裁員佔近三分之一,分佈於全球38個國家和地區,實現了主要法域全覆蓋、仲裁員隊伍國際化。

同時,海南國際仲裁院還積極吸收國際先進仲裁製度,全面修訂仲裁規則,實現了仲裁製度和仲裁規則國際化。這些舉措的實施,提升了海南仲裁的國際化和公信力,為自貿港建設中的國內外商事主體提供了堅實後盾。

王雪林介紹,為進一步拓寬自貿港建設過程中的商事糾紛解決渠道,海南國際仲裁院兩年前就專門設立了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建立國際化調解員隊伍,制定專門調解規則,面向境內外開展業務,為當事人提供“仲裁+調解”雙軌運行並有效銜接的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法律服務。

“近一年來,除了夯實自身業務能力,加強制度建設,海南國際仲裁院陸續設立了面向海事海商、知識產權、國際醫療、體育旅遊等領域的專業調解、仲裁中心,深入各行各業為市場主體提供‘仲裁+調解’服務,為自貿港建設中的各種商事糾紛提供有力的多元解紛保障。”王雪林説。

(海南日報海口6月9日訊)

來源: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