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大陸要制定“統一法”?現行國家法律已有堅實法治保障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綜合

最近,有學者呼籲大陸應制定“統一法”,核心是與台灣同胞共同制定“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相關建議引發兩岸學者熱議。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3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對於具體觀點,我們不作評論。但他同時強調了三個重點。

首先,統一是定論。解決台灣問題的時和勢始終在推進祖國統一力量這一邊。其次,“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第三,憲法和反分裂國家法等國家法律對於解決台灣問題、促進祖國統一已有明確規定,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這説明,要打擊“台獨”分子及其分裂活動、徹底解決台灣問題、促進祖國統一,現行國家法律已經夠用。如果“台獨”分裂勢力繼續挑釁逼迫,甚至突破紅線,我們將不得不採取斷然措施。“台獨”勢力的頭上,永遠高懸着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學界相關討論則反映出,廣大人民羣眾對於徹底解決台灣問題,早日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充滿熱情和期待;尤其對如何通過政治協商,以和平方式完成統一持續進行着思考和探索。我們相信,真理越辯越明,討論越充分,辦法越多元。

兩岸同胞是一家人,兩岸的事是兩岸同胞的家裏事,當然也應該由家裏人商量着辦。在此,我們要奉勸民進黨當局,勿為眼前政治得失和選舉利益,在謀“獨”挑釁道路上繼續飆車,以致破壞兩岸和平統一前景。我們願意為和平統一創造廣闊空間,但絕不為各種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關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