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口罩,最高罰款1000元!此地已執行!

近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法規從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個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專項立法。

不戴口罩,最高罰款1000元!此地已執行!

《規定》全文僅四條300多字

對公眾關心的問題都作了明確規定

哪些人需要戴口罩?

《規定》明確,從事加工製作、傳菜等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在工作時應當規範佩戴清潔的口罩。

哪些人可以監督?

《規定》明確,餐飲經營主體應當接受社會公眾、行業協會以及媒體輿論監督。

怎麼處罰?

《規定》明確,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的,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體工商户處50元罰款,對其他餐飲經營主體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以往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都侷限於行業規範層面,此次明確將“戴口罩”入法。“法規‘以小見大’,管用幾條就定幾條,這是以法治保障常態化疫情防控的一個重要舉措。”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説。

來源:福州日報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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