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6月30日發表聲明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佈實施。澳門中聯辦堅決擁護。
聲明表示,制定香港國安法,是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舉措,是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充分彰顯了中央依憲治國、依法治港的信念與追求,展現了中央政府作為“一國兩制”最堅定維護者的胸懷與擔當。香港國安法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四種犯罪行為的構成及其刑罰作出明確規定,將補足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短板,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體制機制,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根本保障。
聲明指出,全國人大采取“決定+立法”的方式,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定相關法律,是經過仔細權衡慎重作出的重大決策,既充分考慮了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需要,也充分考慮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具體情況,是“一國兩制”方針又一次創造性的實踐,體現了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信任和對兩種制度的尊重。在立法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按照憲法和立法法的要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原則,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別行政區、最大程度保護人權、最大程度兼顧普通法特點、最大程度保證法律有效實施,以最大的誠意廣泛聽取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代表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最廣大人民的意志,具有強大而深厚的民意基礎,必將為香港社會穩定有序、市民安居樂業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
聲明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香港國安法充分表明,中央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港澳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此舉必將進一步堅定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信心和決心,有利於港澳兩地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合作,推動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總枱記者 肖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