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巴西總統府民辦主任、司法與公共安全部代部長、基礎設施部長及衞生部長聯合頒佈第203號文件(廢除3月27日第152號文件),決定自4月28日(星期二)起30天內,限制外國公民搭乘飛機入境巴西。有關入境限制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一)巴西籍公民;
(二)獲得巴西居留的外國人;
(三)經認定的供職國際組織的外國專業人員;
(四)巴西政府認可的外國工作人員;
(五)巴西公民的外國籍配偶、伴侶、子女、父母或監護人;由巴西政府出於公共利益目的特別授權其入境的外國公民;國家移民登記卡RNM持有者;
(六)從事貨物運輸人員;
(七)不離開國際中轉區且所前往的目的地國家允許其入境的國際中轉旅客;
(八)在巴西境內做技術經停且無需下機的外國人。
公告中遺漏的情形將由司法和公共安全部裁定。
違反有關措施者將承擔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立即被驅逐或遣返,或將被取消避難請求。
中國駐巴西使館提醒計劃來巴的中國公民務必注意瞭解上述措施,及時中止、調整來巴行程,以免入境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