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馬來西亞反腐委員會指控前財長索賄

  馬來西亞反腐委員會指控前財長索賄

    吳寶澍

  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7日指控前財政部長林冠英任地方官員期間就一個工程項目索取賄賂。林冠英否認指控。

  林冠英現年59歲,是反對黨民主行動黨秘書長,2008年至2018年任檳榔嶼州首席部長,隨後擔任馬來西亞財政部長直至今年2月。

  反腐敗委員會指控林冠英2011年就檳榔嶼州一個海底隧道項目向承包商索賄。這個項目包括一條連接檳榔嶼與馬來西亞半島的隧道和三條公路。檳榔嶼州政府仍在研究項目可行性,隧道至今沒有開工。

  反腐敗委員會上月多次傳喚林冠英問話,本月6日晚問話後將他逮捕。林冠英7日上午在首都吉隆坡出庭,獲保釋後在法院外對媒體記者説,隧道項目經過公開招標,他所受指控“沒有根據,出於政治動機”。如果罪名成立,林冠英面臨最高20年監禁。

  反腐敗委員會説,林冠英下週將因另外兩項指控在檳榔嶼州出庭,其中一項關聯隧道項目。

  林冠英的妻子5日在檳榔嶼州接受反腐敗委員會問話並被逮捕,所受指控關聯另一起腐敗案。

  林冠英領導的民主行動黨是政黨聯盟“希望聯盟”的成員黨。馬來西亞前總理馬哈蒂爾·穆罕默德2018年帶領“希望聯盟”贏得國會下議院選舉,再度出任總理,任命林冠英為財政部長。

  現任總理穆希丁·亞辛領導的土著團結黨今年2月24日退出“希望聯盟”,“希望聯盟”因而失去執政所需的下議院多數席位。馬哈蒂爾同一天辭任總理和土著團結黨榮譽主席。馬來西亞最高元首阿卜杜拉2月27日任命穆希丁為總理。(完)(新華社專特稿)

  關鍵詞:林冠英(Lim Guan 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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