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戀愛三年了,是工作的時候認識的。她家是農村外地的,來我們這邊城市上班,我家是本地的,雖然不算大富大貴,但從沒為錢的事發愁過。
我爸做生意賺了不少錢,車子房子早就給我準備好了,但在一次外出的時候爸出車禍走了,我和媽哭的昏天暗地。人家賠償了三十萬,媽用這錢加上些存款買了一套房子,説等以後養老用。
這件事我和女友提過,當時她挺高興的,我後來才明白她的用意。我把女友領回家的時候,女友對我媽非常熱情,一口一個阿姨。但媽卻不太喜歡她,
説她表面上老實但看着心眼挺多的,讓我分手。
我不同意,明明女友單純又可愛,怎麼會有心機呢,戀愛的時候她從沒提出要多貴重的禮物,都是我買給她的。見我堅持要娶,媽也不説什麼了。
雙方父母見面的時候,準岳母一上來從頭到腳把我媽誇了一遍,説她看着年輕氣質好,我媽有些尷尬。結婚的時候談到彩禮,岳母説給十萬塊吧,反正車子房子都有了,我媽一口答應了。
等到我拿着十萬塊去提親的時候,岳母熱情招待我,我拿出彩禮卡放桌子上,她卻讓我收着,説這錢不要了。我一聽這話愣住了。
沒想到丈母孃説:“小亮啊,彩禮我就不要了,你們兩個人過的好就行了,我們家也不是那種勢利的人,就是一個小小的要求,希望你答應。”
我問是什麼,她繼續説:“聽説你家有兩套房子,能不能把一套過户給小靜她弟弟,你説他也快結婚了,沒房子人家不答應的。當然我家出點錢買下來也行。”
我聽完差點氣吐血,我家是有兩套房子,另外一套是我爸用命換來的,憑什麼要讓給你兒子?我當場摔門而去,丈母孃還在後面説,好好考慮下。
女友還埋怨我説太小氣,我馬上提分手。大家説,這婚該不該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