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在網上經營賣家電的店鋪,以有家電實體店並能夠以優惠的價格出售家電為幌子,詐騙他人一萬六千餘元。近日,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依法審理了這起詐騙案。
彭某初中畢業後便來到石家莊打工至今,由於彭某之前幹過家電銷售的工作,所以他在某APP上註冊了賣家電的店鋪,繼續從事該項工作。
2019年5月份,封某偶然在網上看到了彭某經營的店鋪,且價格低於實體店鋪,便聯繫彭某購買家電。封某還詢問彭某,由於他購買的家電較多,想找個實體店當場挑選當面交易,問他有沒有實體店,彭某謊稱有實體店鋪,將封某帶到朋友的實體店中選購家電。
封某在店內選購了商品,第二天封某將貨款一萬六千餘元轉給彭某,雙方約定一個月後送貨安裝。可是,約定的送貨日期到了,封某再通過電話微信聯繫彭某時卻找不到人,封某便拿着提貨單到實體店內提貨。
店內工作人員卻告訴封某,彭某並不是這家店的員工,貨款也沒有交到店裏,封某這才意識到被騙了於是報了警,2019年12月警方根據線索將彭某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彭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其有家電實體店並能夠以優惠價格出售家電為名的事實詐騙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彭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當庭自願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最後,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彭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一萬七千元。
(燕都融媒體記者 蔡豔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