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欣然案兇手“終身監禁”裁決面臨重審 刑期或更改

  中新網8月20日電 據外媒報道,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命案兇手之一奧丘阿(Alberto Ochoa)於2019年被判處終身監禁,被告不服判決繼續上訴。當地時間18日,美國加州上訴法院做出裁決,維持對奧丘阿的謀殺罪名判決,但將此案發回洛杉磯縣高等法院,要求其考慮被告犯案時未滿18歲的因素,奧丘阿刑期可能減少。

紀欣然案兇手“終身監禁”裁決面臨重審 刑期或更改

  當地時間2014年8月1日,美國加州,南加州大學學生悼念遇襲身亡的中國留學生紀欣然。

  加州第2區上訴法庭由3名法官組成的裁決小組認為,被告奧丘阿在犯案時只有17歲,還是未成年人,所以建議洛杉磯縣高等法院法官羅米利(George G. Lomeli)把“關於少年減刑的因素”考慮進去,然後再決定是否要維持對其“終身監禁”的判決。

  報道稱,上訴法庭確認,當年只有24歲的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在深夜從南加大返回宿舍的路上遭到了“特別殘忍的攻擊”。

  2014年7月24日,紀欣然在凌晨回宿舍的路上遭遇搶劫,頭部受重傷,掙扎回公寓後不幸身亡。

  2017年8月16日,洛杉磯郡高等法院判處案發時18歲的安德魯·加西亞(Andrew Garcia)以一級謀殺等罪名獲刑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

  2018年7月13日,案發時16歲的亞歷杭德拉·格雷羅(Alejandra Guerrero,女)以一級謀殺等罪名被判處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案發時19歲、在案中充當司機的喬納森·德爾·卡門(Jonathan Del Carmen)認罪二級謀殺,服刑至少15年。

  2018年12月12日,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17歲的奧丘阿被陪審團判決一級謀殺和致命武器攻擊等4項罪名全部成立。2019年3月8日,奧丘阿被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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