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加快直屬高校高層次人才發展的指導意見》近日發佈,《意見》提出,要切實解決直屬高校高層次人才及家庭在簽證、住房、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資料圖:南開大學教授、中國古典詩詞大家葉嘉瑩,與其來自海內外的弟子及讀者粉絲在迦陵學舍內共同歡度教師節。中新社記者 張道正 攝
《意見》明確了加快直屬高校高層次人才發展的主要目標,即到2020年,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規模、結構和質量適應事業發展需求,管理體制更加科學,培養引進、評價使用、激勵保障、流動共享機制更加規範有效,創新創造活力充分迸發,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示範引領作用進一步增強,推動形成具有中國特色和國際競爭力的高等學校人才制度體系和發展環境。
在強化高層次人才培育支持方面,《意見》要求,要加大人才發展支持力度。完善人才發展投入機制,加大人才開發投入力度。實施重大建設工程和項目時,統籌安排人才開發培養經費。落實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規定,擴大高校在科研項目資金、差旅會議、基本建設、科研儀器設備採購等方面的管理權限,讓經費更有效地為人才的創造性活動服務。鼓勵高校多渠道籌措人才發展資金,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高校人才隊伍建設。高校要優化資源配置和管理方式,圍繞人才合理配置研究生招生指標、科研經費、辦公實驗用房等核心資源,特別向高層次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傾斜。
在創新高層次人才激勵保障機制方面,《意見》提出,要完善分配激勵機制。建立健全有利於提高競爭力的內部分配機制,績效工資向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鼓勵高校實行高層次人才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等績效工資分配方式,統籌考慮引進高層次人才與現有高層次人才工資待遇,建立符合實際、水平適當、發展均衡、管理規範的薪酬分配體系。教學科研人員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校外兼職收入不受績效工資總額限制。
健全人才榮譽表彰制度,建立以政府獎勵為導向、高校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分層次多樣化高層次人才獎勵體系。落實國家榮譽制度,積極推薦高層次人才參評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開展教學名師等評選表彰,加強典型宣傳,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教學科研優秀成果獎評選工作,積極推動完善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國家級獎勵體系。高校要統籌完善校級人才榮譽表彰制度,褒揚優秀人才,營造良好氛圍。
推動完善人才社會保障,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切實解決人才及家庭在簽證、住房、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實際問題。對於高校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優先辦理引進手續。將高校全職長期聘用的海外人才依法納入社會保障範圍。做好社會保險轉移接續工作,推動高校職員制度與社會保險制度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