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家屬:“法院判他死刑不為過,這是以命抵命”
昨天上午,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馬高潮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憲等共計人民幣680000元。
去年2月29日,河南省南陽市檢察院退休幹部馬高潮曾駕車衝撞南陽中學生案。
對此,原告人王某憲作為在此次車禍中喪生的王某某的父親,其在參加庭審後,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對法院一審判決刑事部分無異議。“馬高潮駕車撞死了我閨女,撞傷了其他11名學生。法院判他死刑不為過,這是以命抵命。但是對我們受害者家屬的民事賠償卻太少了,就我閨女的喪葬費、交通費等總共才是20萬元。我表示不服,將上訴。”
新聞背景:借款1200萬催要本息未果 為泄憤駕車撞死1學生撞傷12人
去年4月25日,南陽中院通過其官方微博“天平南陽”對外通報: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馬高潮,男,1956年1月29日出生於河南省南陽市,漢族,大學文化,南陽市人民檢察院退休人員。2010年至2014年,南陽市商人馬某因離婚、財產分割、股東資格確認糾紛先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期間,被告人馬高潮認識了馬某並對上述訴訟十分關心。
案件判決後,馬高潮認為法院判決不公。2014年8月至9月,馬高潮先後將個人及馬某共計1200萬元借給南陽市大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使用。該公司自2014年11月起無力償還本息。馬高潮一直向該公司催要自己的本息無果,因此,對社會更加不滿,起意製造重大社會影響事件,引起社會關注。
2016年2月29日上午,馬高潮電話聯繫大新公司總經理畢某後,感覺要錢無望,遂起意駕車撞擊南陽市第一中學校學生。當日中午12時許,馬高潮趁南陽市第一中學校放學之際,駕車衝撞正在放學的學生,致該校學生王某當場死亡,李某、朱某等十一人受傷。作案後,馬高潮駕車逃離現場,後被公安民警抓獲。
去年4月25日上午的庭審過程中,馬高潮身穿夾克衫出現在被告席上。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其對開車撞死南陽一中一名學生,撞傷11名學生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整個庭審從上午9時開始,持續兩個多小時,最終法庭宣佈因案情重大,本案將擇期宣判。
法院判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處死刑民事賠償68萬元
就這樣,此案沉寂一年零兩個多月後,於今日上午在南陽市中院公開開庭宣判。經法院查明,2016年2月29日11時許,馬高潮駕駛車牌號為豫RHD235白色比亞迪汽車在南陽市建設路與孔明路交叉口東南角處等待南陽一中學生放學。
中午12時許,馬高潮見該校學生放學,駕車加速衝入校內,繞辦公樓前花壇衝撞學生人羣,先後將學生李某某、趙某某、馬某某、杜某等6人撞傷。之後,馬高潮駕車衝出校門,向南行駛至建設路與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處,又加速衝向過馬路的學生人羣,致南陽一中學生王某某當場死亡、朱某某、楊某某等5人受傷。馬高潮在駕車逃離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
南陽中院認為,被告人馬高潮為泄私憤,故意駕車衝撞人羣,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馬高潮所犯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予嚴懲。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損失應依法予以賠償。法庭遂作出馬高潮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憲等共計人民幣680000元。
記者在南陽中院送達給本案原告人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上注意到,法院根據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實際遭受的經濟損失情況予以支持。其中給死者家屬王某憲、朱某錦請求的喪葬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0萬元;傷者楊某請求的護理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各項經濟損失8萬元;李某請求的護理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共計7萬元。
對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請求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影響高考前途補償金、租房費、店鋪租金損失、被扶養人生活費等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範圍,本院不予支持。
原告反應:判他死刑不為過這是以命抵命 學業被耽擱民賠太少將上訴
對於法院上述判決,原告人王某憲向法晚記者表示,他對一審判決刑事部分無異議。“馬高潮駕車撞死了我閨女,撞傷了其他11名學生。法院判他死刑不為過,這是以命抵命。但是對我們受害者家屬的民事賠償卻太少了,就我閨女的喪葬費、交通費等總共才是20萬元。我表示不服,將上訴。”
其還稱,他閨女在這次校門橫禍中遇難後,他妻子悲傷過度,辭去了酒樓服務員的工作,一直在家裏待着,整日以淚洗面。他將女兒的生前遺物全燒燬了,但是腦海裏卻抹不去女兒那陽光可愛的樣子。
在此次車禍中受重傷的楊某同學的父親楊先生則向法晚記者表示,他的閨女被馬高潮駕車撞倒,顱內出血,盆骨、腿骨骨折,住了140多天醫院才康復出院,大概花了六七萬元醫療費用。
馬高潮其人:妻兒在澳洲 法庭上不道歉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馬高潮妻子陳某則在南陽市委黨校從事行政後勤工作,退休後在澳大利亞與留學的兒子一起生活。
原告人楊先生則向法晚記者表示,馬高潮在去年4月25日的庭審中當眾道過一次歉,這次沒有再道歉。“法院今天判他死刑,他很絕望與不甘,幾次開口説話為自己辯解,均被法官打斷。他稱去年庭審時,他舉報自己親戚涉嫌殺人的案子,在他看來,自己有重大立功表現。對此,法官當庭駁回,稱他身為檢察官,檢舉刑事犯罪線索系職責所在,不該一直瞞報到現在,法院對於這一戴罪立功行為不予認可。”
(原標題:南陽檢察院退休幹部駕車衝撞學生案今日再開庭)
來源:南陽中院
7月6號,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馬高潮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對被告人馬高潮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憲等共計人民幣680000元。
經審理查明: 2016年2月29號12時許,被告人馬高潮趁南陽一中放學之機,駕車加速衝入校內,繞辦公樓前花壇衝撞學生人羣,先後將學生李某某等6人撞傷。之後,馬高潮駕車衝出校門,向南行駛至建設路與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處,又加速衝向過馬路的學生人羣,致南陽一中學生王某某當場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傷。被告人馬高潮在駕車逃離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
南陽中院認為,被告人馬高潮為泄私憤,故意駕車衝撞人羣,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馬高潮所犯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予嚴懲。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損失應依法予以賠償。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中青在線鄭州7月6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潘志賢)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了宣判被告人馬高潮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對馬高潮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憲等共計人民幣68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6年2月29日12時許,被告人馬高潮趁南陽一中放學之機,駕車加速衝入校內,繞辦公樓前花壇衝撞學生人羣,先後將學生李某某等6人撞傷。之後,馬高潮駕車衝出校門,向南行駛至建設路與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處,又加速衝向過馬路的學生人羣,致南陽一中學生王某某當場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傷。被告人馬高潮在駕車逃離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馬高潮為泄私憤,故意駕車衝撞人羣,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馬高潮所犯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予嚴懲。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損失應依法予以賠償。法庭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