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明報》報道,在香港工作逾10年的印尼籍家傭Adriana Marsalina,被指因僱主家兩個小孩不願進食,今年2月以打頭或摑面等方式各打兩人10多次,裁判官7日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判囚5個月。
印尼籍家傭掌摑僱主小孩 被判5個月
報道説,被告Adriana Marsalina(38歲)否認7項虐兒罪受審,控方在審訊期間播放了多段今年2月11至17日家中閉路電視的片段,顯示被告曾掌摑及多次拍打4歲、2歲的小姐弟,令兩人大哭。
裁判官蘇惠德昨裁決時稱,被告聲稱每次拍打的力度十分輕,部分甚至是假動作,而女童偶而的哭泣只是撒嬌。蘇惠德認為其解釋完全是淡化自己的行為,純屬砌辭。
裁判官又指被告拍打力度不輕,令姐弟感痛楚及哭起來。從片段可見,被告拍打前只顧看手機,明顯並非正在管教小姐弟進食,她的行為是出於對小姐弟不滿的懲罰,而非出於管教,裁定她7項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稱,被告所用方法不恰當,令小姐弟受傷,但兩人所受的傷屬短暫,加上被告未來不可能再在港工作,重犯機率低,望獲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沒悔意,事主父母與其他香港父母無異,均需外出工作,故將照顧兒童的責任交給家傭,但被告違反誠信,以暴力對待兒童,更在3天內分別毆打女童及其胞弟達12及14次。
裁判官表示事主年幼,受暴力對待時不懂反抗及投訴,幼童必須受保護,判被告入獄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