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市明被索賠2600萬違約金,其實他也很委屈,最後或吃啞巴虧
鄒市明算是打出了國門,在國內的知名度還是挺高的。在各大比賽上獲獎,又參加各種綜藝活動,鄒市明名利雙收,但是他卻和之前的經紀公司爆發了矛盾,還被告上了法庭。如今判決結果已出,鄒市明夫婦敗訴,還一共需要賠償2600萬人民幣。
當初雙方發生分歧,經紀公司為了給鄒市明點“顏色”看看,選擇了對鄒市明和他的相關活動冷處理的方式,鄒市明只能選擇出走自立門户,他真的做錯了嗎?
與經紀公司於分歧,自立門户參賽被判定違約
名人與經紀公司產生糾紛很常見,為了控制名人,經紀公司一般都會選擇斷絕或者減少資源提供,冷藏或者半冷藏不聽話的名人,之前鄒市明的遭遇就是這樣。但是他是體育明星,職業生涯比較有限,有些比賽也是按一年甚至幾年一次,怎麼等得起呢?於是當時鄒市明選擇了出走自立門户,與妻子以及合資人創辦了“鄒軒體育”。
創辦這家公司既是為了自己的發展,也要給公司帶來更多名氣和資源,於是17年時,鄒市明以新公司旗下體育明星的身份參加了WTO世界拳王爭霸賽。儘管最後鄒市明沒有取得勝利,但是這是我國舉辦的第一屆世界級拳擊比賽,鄒市明又是以新身份參加的,原來的經紀公司上海盛力世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被徹底惹怒,認為鄒市明在還沒有解除合約的情況下這樣做已經違約,在要求他停止以新公司體育明星的身份參加一切活動和比賽,同時支付違約金1千萬。
鄒市明舉證被違約,卻被追加賠償
之前鄒市明被減少資源,本身就很委屈,被告了以後便積極舉證,表示老東家之前有更改自己收入數額的行為,本身就違反了合同,現在拿出來訴訟的合同與當初簽訂的合同有出入,不是同一份合同。
看得出來鄒市明這邊條理還是比較清晰的,而且還很有道理的樣子,但鄒市明要面對的是一個大公司(盛力世家文化是國內規模很大的一家體育經紀公司了)背後的法務團隊,他們有着更精湛的業務能力和更多的相似經驗,愣是成功舉證前後合同一致。至於質疑老東家更改收入一事,鄒市明也沒有書面證據,無法判定事實成立。而盛力乘勝追擊,想要鄒市明再掉一層皮,追加賠償1600萬。由於金額過大,這起糾紛還被移交給了上一級法院處理。
到現在,這起官司還沒有結束,但從去年開始,鄒市明的個人財產,以及在新公司的股份都遭到了凍結,狀況還是不容輕視的。不過如果鄒市明的妻子冉瑩穎名下有足夠多的財產和股份的話,凍結期間的損失可能會少一些,但之前誰也沒有預料到這件事。
從目前的狀況來看,鄒市明因為證據不足處於劣勢,而盛力這邊不論是法務團隊還是證據都更有優勢,畢竟他們從簽訂合同的那一刻基本就做好了應對糾紛的準備。如果鄒市明最後敗訴的話,會有多少場比賽白打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