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7月6日首次召開會議,香港國安團隊藉此首次亮相。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7月7日報道,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6日首次召開會議,全體成員出席。由中國中央政府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列席。
新媒稱,據媒體報道,香港國安法在6月30日實施生效後,香港特區政府在7月3日成立國安委,由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同時兼任特區國安委秘書長。
報道稱,香港國安委按香港國安法第十五條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就國安委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並列席國安委會議。中國國務院早前已任命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為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他6日也列席國安委會議。
另據法新社香港7月7日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日稱,香港國安法將恢復香港的穩定,她還重申要“嚴格執行”該法律。
林鄭月娥是在該法律實施一週後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發表上述講話的。
她説,香港政府一定會嚴格執行該法律。她警告“激進人士”不要以身試法,因為後果相當嚴重。
她否認該法律將扼殺自由的説法,並抨擊了有關其影響的“謬論”。
報道認為,香港國安法是自1997年英國將香港交還中國以來,香港管理方式發生的最根本轉變。
它把有關罪行分為四類: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報道稱,林鄭月娥駁斥了有關該法律正散播、製造大量恐懼的説法,並稱這項立法旨在保障絕大部分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