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訊 記者熊麗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近日印發《關於持續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根據各地2020年改革實施計劃,今年新增改革實施面積1.1億畝以上。
農業是用水大户,也是節水潛力所在。2019年,圍繞《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明確的各項改革任務,各地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健全節水激勵機制。全年新增改革實施面積約1.3億畝,為當年計劃新增面積的106%,累計實施面積達2.9億畝以上,改革由點及面穩步推進。
《通知》要求,各地要樹立“先建機制、後建工程”理念,將有效灌溉面積範圍內的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高標準農田和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作為改革實施重點,堅持工程建設與機制建立並重。
“建工程相對容易,難在機制的建立。”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教授沈大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各地要因地制宜、精心設計改革具體方案,協同推進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工程建設和管護機制、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終端用水管理機制建立。“要通過建立機制,提高用户節水意識,同時在總體上不增加農民負擔。”
沈大軍認為,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另一個難點在於如何計量。我國農業用地具有小而散的特點,因此各地要合理配備計量設施,鼓勵經濟適用的計量方式。對此,《通知》明確,要尊重農民意願,建設符合當地實際的供水計量體系,按照與當地財力相匹配的原則配備計量設施。有條件地區可以運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精確計量。
《通知》要求,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率先完成改革的省份要做好改革收尾階段各項工作,力爭年底前基本完成。河北省要力爭年底前在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率先完成改革任務。
《通知》指出,各地要對本地區“十三五”時期改革任務完成情況和改革成效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精心謀劃本地區“十四五”時期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安排,注重補齊短板弱項。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績效評價結果已納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通知》要求,各地要發揮績效評價機制的激勵引導作用,督促市縣加快推進改革。
“實現今年目標應該問題不大。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關鍵是要持續推進改革,不折不扣抓好落實,促進農業節水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沈大軍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