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家衞生城市標準(2014版)釋義 | 市容環境衞生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綜合

市容環境衞生

一、市容環境衞生達到《城市容貌標準》要求。建成數字化城管系統,並正常運行。城市主次幹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無亂張貼、亂塗寫、亂設攤點情況,無亂扔、亂吐現象,廢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齊全,城區無衞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潔,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 城市道路裝燈率達到100%。

1.城市市容環境衞生應達到《城市容貌標準》的要求。城市中的建築物、道路、園林綠化、公共設施、廣告標誌、照明、公共場所、城市水域、居住區等的容貌,均適用本標準。各城市可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制定高於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並公佈實施。

2.市政府應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技術指南》、《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設導則》等一系列政策和標準,結合本市發展實際,研究和制定推廣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工作計劃,健全機構建設、工作機制、人員編制等方面制度,確保數字城管工作有效推進和處置效率不斷提高。已經投運的城市要不斷完善體制機制,拓展數字化城管系統的覆蓋面積和管理內容,保障其正常運行,並向深度和廣度延伸發展。

3.城市道路應保持平坦、完好,便於通行。路面出現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情況,應及時修復。城市道路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養護、維修等施工作業時,在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標誌和安全防護設施。施工完畢後應及時平整現場、恢復路面、拆除防護設施。坡道、盲道等無障礙設施應暢通、完好,道緣石應整齊、無缺損。道路上設置的井蓋等應保持齊全、完好、正位,無缺損,不堵塞。交通護欄、隔離墩應經常清洗、維護,路面上的各類井蓋應及時加固、更換、歸位和補齊。

4.城市主要街道兩側建築物應保持外形完好、整潔,定期粉刷、修飾,建築物沿街立面設置的遮陽篷帳、空調外機等設施的下沿高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的規定;無亂張貼、亂塗寫、亂設攤點情況,無亂扔、亂吐現象,廢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齊全;户外廣告、牌匾規範,按照批准的要求和期限設置,無破損、殘缺等;建築物屋頂應保持整潔、美觀,不得堆放雜物,屋頂安裝的設施、設備應規範設置。

5.城區無衞生死角,街巷裏弄路面普遍硬化,無殘垣斷壁和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衞生的亂搭建等違法建築;保持環境衞生整潔,無暴露垃圾、糞便、污水,無污跡,無渣土。

6.城市河道、湖泊等水域水面應保持清潔,及時清除垃圾、油污、水生植物等漂浮廢物;岸坡應保持整潔完好,無破損,無堆放垃圾;各類船舶及碼頭等臨水建築應保持容貌整潔,各種廢棄物不得排入水體。

7.完成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工作,建立城市綠線管制制度;城市綠化養護應符合有關規範要求;經遙感技術鑑定核實,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8.5平方米。

8.城市功能照明設施應完好,城市道路及公共場所裝燈率達到100%,亮燈率達到95%以上;城市景觀照明與功能照明應統籌兼顧,做到經濟合理,滿足使用功能,景觀效果良好。

二、生活垃圾收集運輸體系完善,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容器、車輛等設備設施全面實現密閉化,垃圾、糞便日產日清。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6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2小時。建築工地管理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規範圍擋,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

糞便收集在符合相關標準的基礎上,應做到:收集設施外形清潔、美觀,密閉性好,糞便不應暴露,臭氣不擴散,無蠅蛆孳生,基本無蠅;地下貯糞池無滲、無漏、無溢;收集設施有專人管理和保潔;倒糞口、取糞口清潔,地面無糞跡、垃圾和污水;收集居民糞便的容器應完好、密閉,無糞水灑漏。

糞便運輸質量要求在符合相關標準的基礎上,應做到:使用糞便專用密閉運輸車輛,車容完好整潔,車體無糞跡污物;裝載容器密閉性好,運輸過程中無滴漏灑落;裝載適量無外溢,及時卸清;按指定地點及時卸糞,不得任意排放;運輸作業結束後,及時清洗車輛和輔助設施;船舶運輸糞便參照車輛運輸要求。

4.道路清掃和保潔要求

道路清掃保潔範圍應為車行道、人行道、車行隧道、人行過街地下通道、地鐵站、高架路、橋樑、人行過街天橋、立交橋及其他設施等,不得有道路清掃保潔空白或未落實地段。

根據道路所處地段和人流量等合理確定道路清掃保潔等級,不得有降低道路清掃保潔等級現象發生。

嚴格執行《城鎮市容環境衞生勞動定額》,合理配置環衞清掃保潔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提高道路清掃和保潔質量。

城市道路在符合道路清掃保潔相關標準的基礎上,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6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2小時。

道路機械化清掃或高壓沖水率≥50%。

高温季節,大城市、特大城市應每天進行道路灑水作業,乾旱、嚴重缺水城市的路面沖洗,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5.建築工地環境衞生管理

執行國家和地方制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城市環境衞生質量標準和《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並保持環境衞生設施的整潔完好。

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臨時道路設置科學合理,施工區、材料加工及存放區應與辦公區、生活區劃分清晰。

施工現場應實行封閉管理,並應採用硬質圍擋。市區主要路段的施工現場圍擋調度不應低於2.5m,一般路段圍擋調度不應低於1.8m。

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應進行硬化處理。裸露場地和堆放土方應採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土方和建築垃圾的必須採用封閉式運輸車輛或採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口處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並應對駛出車輛進行清洗。

建築物內垃圾應採用容器或搭設專用封閉式垃圾道的方式清運,嚴禁凌空拋擲。

施工現場應設置排水溝及沉澱池,施工污水應經沉澱處理達標後,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式建築垃圾站,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及時清運、消納。

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規範圍擋,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

三、 生活垃圾、污水、糞便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餐廚垃圾初步實現分類處理和管理,建築垃圾得到有效處置。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實現生活垃圾全部無害化處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處理;其他城市和直轄市所轄行政區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85%。

1.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要求

糞便無害化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按照《城市糞便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執行糞便處理在密閉狀態下進行,糞便不裸露,臭氣不擴散。

對糞便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殘渣,以及濃縮或脱水後的糞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濃縮脱出的糞水進行無害化處理或經預處理後排入污水管網,由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進一步加強餐飲業和單位餐廚垃圾分類收集管理,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垃圾壓縮收集站、公共廁所等環衞設施應規範設置,定期保潔和維護。垃圾日產日清,生活垃圾收集清運密閉化,路面、綠地、院落等外部環境無暴露垃圾、無衞生死角、無違章建築,環境整潔。公共廁所達到三類或三類以上標準,廁所內清潔衞生,無蠅無蛆,基本無異臭味。

3.社區和單位道路硬化平坦,整潔衞生,無違章搭建、佔路設攤,無亂堆亂停。綠化植物應定期養護,無明顯病蟲害,無死樹,無種植農作物、違章搭建等毀壞、侵佔綠化用地現象。樓道整潔,無亂堆雜物,門窗無破損。

4.社區和單位公共設施應規範設置,合理佈局,整潔完好。座椅、書報亭、郵箱、報欄、電線杆、變電箱等設施無亂張貼、亂刻畫、亂塗寫。各類架設管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的有關規定,不得亂拉亂設。

5.居住區內不得利用居住建築從事經營加工活動,嚴禁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禽家畜。居民飼養寵物和信鴿不得污染環境,對寵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場地排放的糞便,飼養人應當即時清除。

6.社區和單位範圍內的市場、飲食攤點等商業服務設施設置合理,街巷兩側無亂設攤點、佔道經營現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美容美髮、旅店、歌舞廳、公共浴室等公共場所的硬件設施,從業人員培訓和衞生管理等,符合食品安全和公共場所衞生管理要求。

八、 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配備專人負責衞生保潔,環衞設施佈局合理,垃圾密閉收集運輸,日產日清,清運率100%。有污水排放設施。公廁數量達標,符合衞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無非法小廣告,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現象。無違規飼養畜禽。

1.“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區範圍內仍然保留的實行農村集體所有制和農村經營體制的地區。“城中村”是都市中的村莊,城鄉結合部是城市的窗口,均與城區緊密相連,這些地區環境衞生狀況的好壞,直接影響着城市整體衞生水平。“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普遍存在基礎設施落後、環境髒亂差,外來流動人口居多等問題,是目前影響城市形象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主要薄弱環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從加快城市現代化建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出發,通過創衞促進這一地區的綜合整治,使城市和諧發展。

2.落實專業人員管理,制定衞生保潔制度。城市政府應積極支持和協助村委會落實清掃保潔隊伍,制定衞生保潔制度,做到每日清掃,專人保潔,清掃保潔質量要求不低於《城市環境衞生質量標準》四級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要求。

3.環衞設施齊全,按《城鎮環境衞生設施設置標準》要求,設置果皮箱、垃圾收集箱、垃圾轉運站和公共廁所。垃圾容器有蓋,不得有無頂蓋的垃圾池。嚴禁垃圾長期積存,做到密閉運輸和日產日清,清運率100%。污水排放設施完善,無明溝排污設置。公共廁所數量達標,有專人管理,廁所內外環境清潔衞生。積極開展改水改廁和環境整治,做到安全供水,使用衞生廁所,居住環境清潔衞生。

4.積極組織開展“城中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城中村”應道路硬化平整,無坑窪、積水及泥土裸露,村內基本消除非法小廣告、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