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父親性侵未成年失智女兒,還不讓她告訴家人,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

本報益陽訊 南縣法院近日審結的一起強姦案,其加害人與受害者是父女關係。

劉某(化名)系被害人劉某某(化名)的父親。2019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劉某在明知其女兒劉某某(未成年)系三級智力殘疾、且無性防衞能力的情況下,在租住的房屋卧室內與被害人劉某某發生性關係,並威脅其不準告訴家人。劉某某的外婆在接劉某某時察覺不對勁,詢問劉某某是否遭受父親的侵犯,劉某某稱劉某將其生殖器官放入自己的褲子內,劉某某的外婆隨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南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明知被害人系精神發育遲滯的未成年人,無性防衞能力的情況下,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劉某對有共同家庭生活關係且精神智力發育遲滯的未成年人實施強姦,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劉某如實供述指控的罪行,自願認罪,可從輕處罰。據此判決:被告人劉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十個月。

因被告人劉某與被害人劉某某系父女關係,被告人劉某被判處強姦罪後,劉某某的外婆李某向南縣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劉某的監護人資格。該院經審理認為,被監護人劉某某為未成年人,其監護人劉某實施嚴重損害劉某某身心健康的行為,應當撤銷其監護人資格。為保障劉某某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經有關當事人申請,應當為其指定監護人。被監護人劉某某一直隨外祖母李某生活,故指定李某為其監護人較為適宜。據此判決:一、撤銷劉某為劉某某的監護人的資格;二、指定李某為劉某某的監護人。

法官介紹,這不僅僅是一起簡單的強姦案,更是有悖人倫的惡性犯罪。本案警示,對於未成年人,特別是有精神障礙的未成年人,被性侵後難以及時清楚地告知周圍成人發生的情況,當侵害人是家庭成員或熟人時,未成年人的權益更難得到保護。父親性侵女兒,缺失的不僅是性教育,還有一個健康安全的家庭環境。故除了家庭教育,也應當加強社區監管、民政監管等多方監管職能。未成年人保護不僅僅是簡單的司法問題,必須要發動更多的社會力量,搭建未成年性暴力舉報和服務平台。同時從各方面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性知識普及和預防性侵害教育,提高未成年自我保護意識。

法官提醒,侵害者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並取得信任。提前讓兒童瞭解相關知識,懂得自我保護的方法,對預防兒童性侵犯的發生,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當這類侵害發生的時候,其他家庭成員應做的,就不僅僅是警告當事人,而是要在第一時間報警,收集證據,訴諸法律,讓犯罪當事人受到應有的懲罰和制裁。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劉婉 龔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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