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此事陷入“真假見義勇為”的爭議,當地有必要查清事實,妥善處理。
資料視頻截圖
文 | 馬滌明
據時間視頻報道,近日,四川古藺縣一孩童失足落水,村民跳入河裏將孩子救起。但當地媒體報道稱,跳水救人者為當地某社區書記陳凱。陳凱本人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當時沒人去救,他就跳了下去。不過根據當地村民説法,下水救人的並非陳凱。對此,古藺縣融媒體中心稱,目擊者口述有誤,陳凱本人也有誇張,調查核實後將及時更正。
當地融媒中心工作人員還原當時的場景稱,“救人的是王高和張洪波……陳凱這個人,當時是看見了,然後在岸上,他應該是誇大了自己救人的行為”。現場拍攝的視頻和照片也顯示:當時在水中託着落水兒童往岸上游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王高,一個是張洪波。結合這些信息以及相關村民及目擊者的説法,“社區書記跳水救人”可能確實不符合事實。
“搶功”這種事,當事人若換成普通民眾,有關方面還原一下事實,也就過去了。但社區書記搶功見義勇為這事,沒那麼簡單。這是因為公職人員搶功涉及形象、影響甚至違紀等問題。因此,對於此事也需要當地儘快調查清楚,以回應輿論質疑。
對於見義勇為事件,媒體採訪先找社區瞭解情況是常見路徑,但社區書記作為“當事人”,不應該撒謊,沒做過的事,就不要把功勞記到自己身上。這不僅扭曲事實,對後續的媒體報道、表彰獎勵造成誤導,也暴露了自己虛偽的面目,破壞公職人員形象。
另有網帖、網絡視頻描述:孩子被救後,陳凱直接在醫院門口跟大家訓話,不準任何人發抖音、發朋友圈;“陳凱跳水救人”報道引發村民非議和不滿後,“鎮裏又在找王高、張洪波,村裏又打電話,又在控制這個言論”……這些情況是否屬實,也需要調查清楚,因為這有關公眾、官方如何對待見義勇為、如何對待見義勇為者合法權益問題,必須嚴肅對待。
近年來,見義勇為的價值越來越得到彰顯,剛剛通過的民法典對見義勇為者的權益還做了進一步保障,這都會助長社會見義勇為的熱情。而見義勇為上的搶功、造假,除了對救人者造成不公,製造公平焦慮,最大的危害是破壞這種熱情,不利於見義勇為風氣的弘揚。
所以,要避免此事陷入“真假見義勇為”的爭議,當地有必要將此事調查清楚,妥善處理。如果幹部搶功屬實,要及時澄清,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畢竟,這樣的事情對見義勇為本身沒有任何好處。
□馬滌明(媒體人)
編輯:胡博陽 校對: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