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線下設立舉報通道 醫療機構從業人員違規收紅包將被曝光

今天,國家衞生健康委辦公廳公佈了《2020年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行動方案》,7月至12月,分3個階段實施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整治行動。依據方案, 各地要設立醫療機構從業人員違規收受“紅包”、回扣監督舉報專線和專用通道並向社會公佈;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對列入不良記錄的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依法依規處理;醫療機構要在門診大廳等人員比較集中的地方設立舉報箱,對反映的問題及時組織調查。

線上線下設立舉報通道 醫療機構從業人員違規收紅包將被曝光

專項行動的重點任務包括:加強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管,對嚴重損害行業形象的醫療機構和個人及時通報曝光。通過信訪、舉報、部門協作等途徑全面深入排查線索,重點檢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含醫生、護士、醫技人員、行政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醫療活動中(包括在介紹入院、檢查、治療、手術等環節)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屬以各種名義贈送的“紅包”禮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違規違法行為。根據違規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置。各地要建立完善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誠信體系與考評體系。對於收受“紅包”情節嚴重的案例要及時通報公佈,對於嚴重損害行業形象的機構和人員要進行行業通報。

同時,嚴厲查處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各種形式收取回扣違規違法行為。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衞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行為;醫務人員接受醫藥企業為其安排、組織或支付費用的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行為;醫務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或購買醫藥產品等收取提成的行為;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規定發佈醫療廣告,參與醫藥產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銷活動的行為;醫務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為商業目的統計醫師個人及臨牀科室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用量信息,為醫藥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的行為;醫務人員違反規定私自採購、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衞生材料等醫藥產品行為。針對違法違紀責任人,精準施治,嚴肅打擊。

要堅決查處誘導消費和不合理診療行為。加強對醫務人員規範檢查、規範治療、合理用藥等執業行為的監督檢查,加強高值醫用耗材、輔助性用藥等領域的監管。圍繞處方(醫囑)權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購藥品院內使用和用藥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監管。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全面納入行風監管體系,探索建立不規範、不合理診療行為約談機制。將不合理診療行為納入醫務人員績效考核體系進行監督評價。對違反診療常規、誘導醫療和過度醫療等嚴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納入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和信用體系管理,並向社會公佈。

此外,還要嚴肅查處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經銷人員在醫療機構內的違規營銷行為。重點檢查醫療機構門診、住院部、藥房等區域出現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違規向醫務人員推銷藥品、醫療器械,進行商業洽談的行為。醫療機構應當充分運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對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經銷人員進入醫療機構內部與醫務人員接洽營銷行為進行預警、監測和及時處理。

方案強調,各地要對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貫徹執行“九不準”的行為進行大力查究,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依法依規將醫療機構、所有從業人員貫徹執行“九不準”情況列入醫療機構校驗管理、等級評審工作和醫療衞生人員年度考核、職稱晉升、醫德考評、醫師定期考核內容。對工作不力導致嚴重問題的,追究醫療機構主要領導和直接領導責任。對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同時,各地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堅決打擊,建立案件台賬,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違法違規案件,清理整頓一批管理不規範的醫療機構。各地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在舉報熱線、網絡平台、微信公眾號等平台基礎上設立醫療機構從業人員違規收受“紅包”、回扣監督舉報專線和專用通道並向社會公佈,廣泛徵集線索,保持高壓態勢,發揮震懾作用,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同時,要加強藥品流通、招標、採購、臨牀使用等環節的綜合治理,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按規定對列入不良記錄的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依法依規處理;要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具體負責“紅包”、回扣問題舉報受理工作,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和舉報接待時間、地點,公佈有關規章制度。醫療機構要在門診大廳等人員比較集中的地方設立舉報箱,對反映的問題及時組織調查,抓緊進行處理。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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