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山東省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公佈首批省級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名單的通知》,經省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研究同意,首批省級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公佈如下:
濟南市黃河北片區(濟陽區、商河縣、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淄博市局部片區(周村區、桓台縣、高青縣)、棗莊市魯南地區(市中區、薛城區、滕州市、高新區)、東營市局部片區(東營區、墾利區、利津縣)、煙台市西部片區(福山區、蓬萊區、煙台經濟技術開發區)、濟寧市局部片區(兗州區、鄒城市、金鄉縣)、日照市局部片區(東港區、莒縣)、德州市京津冀協同發展片區(德城區、陵城區、禹城市、臨邑縣、平原縣、武城縣)、濱州市沿黃地區(濱城區、鄒平市、惠民縣、博興縣)、菏澤市局部片區(定陶區、鄆城縣、鄄城縣);
濰坊市諸城市、泰安市新泰市、威海市文登區、臨沂市沂水縣、聊城市高唐縣。
通知要求,各市城鎮化(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加強政策集成,指導並督促各試驗區高質量完成試驗任務,創新探索發展路徑,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典型經驗。省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建立動態監測和淘汰機制,對半年內沒有有效推進措施、一年內沒有實質性進展、試驗任務不能落地落實或出現明顯違背試驗要求的地區,取消其試驗區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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