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顧國明受賄一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顧國明利用擔任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承攬工程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2008年至2019年,顧國明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36億餘元。
廉政瞭望•官察室記者發現,工商銀行稱顧國明案是駐工行紀檢監察組聯合地方紀委監委查處的工商銀行近年來涉案金額最大、最嚴重、最典型的腐敗案件。多地工商銀行都進行了以顧國明案為鑑,深入開展專題教育的整改工作。而在中央紀委網站的通報中,對他的評價是道德敗壞,生活腐化,人生觀嚴重扭曲,價值觀極度物化。
顧國明
《南方都市報》曾刊髮網文披露,在網上可搜索到大量“顧國明主動招供多名女下屬被自己潛規則”的消息,不過至今仍無官方公開披露調查結論。
公開簡歷顯示,顧國明1967年9月出生,是上海市人。1989年7月,22歲的他從華東師範大學國際金融專業畢業後,進入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國際業務部資金部任外匯資金交易員,成為改革開放後第一代交易員。
他在工商銀行上海分行任職多年。2015年8月至2019年6月,任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18年,時任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行長顧國明還被評選為“2018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重要貢獻人物”。2019年6月顧國明被免職。
因涉嫌職務違法犯罪,顧國明於2019年6月6日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留置,同年11月2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日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