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工齡的公務員,其工資、公積金、年終績效獎全國平均到底是什麼水平?
由於全國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很大的地區差異,直接影響公務員的工資待遇,因此公務員的薪資在全國是非常不平衡的,高的非常高,低的非常低,如果以平均水平來測算,實際上無法衡量公務員真實的工資水平。非要平均,大致可能是這樣一種情況。
第一、工資待遇
公務員正常的工資待遇主要是指每月應發額扣除五險兩金後的工資收入。以五年工齡的公務員為例,假設已經提拔了副科,中西部地區大概在3500-4000之間(含車補),東部發達地區在6000-8000之間,平均下來大概是5000-6000之間。
第二、公積金
公務員的公積金都是按照頂格12%的標準來繳納的,其中東部不少地區還有5%左右的補充公積金,相當於公積金最高比例可以達到17%左右。同樣以五年副科為例,中西部地區一般個人扣繳700-800左右,加上單位繳存的兩邊合計在1500左右。東部發達地區一般個人扣繳在1800-2000之間,兩邊合計在3600-4000區間,如果本地還有房補,大致等同於公積金的比例,相當於僅公積金和房補收入就可以達到六七千。平均下來,全國公務員的公積金大致在2000-3000之間。平均來看比較高,實際差異很大。
第三,年終績效獎
有的地方叫文明獎等,現在基本統一為年終考核績效獎。這部分收入全部來源於地方財政,地區差異尤為明顯。中西部地區一般在1-3萬之間,部分偏遠縣區可能只有幾千。而東部發達地區普遍在3-6萬之間,高的有十多萬。平均下來,一般也有三四萬。很多人看到這個數字,以為公務員的年終績效都很高,其實那只是少數地區,其他多數中西部省市都不高,至多隻能算中等水平。
至於其他收入,現在各地已經全部規範,除了有少部分工會福利、物業補貼、取暖補貼等福利性收入外(全部加起來一年不會超過一萬元),其他已經沒有收入來源。所謂的隱形收入也只是極少數人打擦邊球的違規所得,伸手了説不定哪天就栽了,現在已經很少有公務員願意去冒這種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