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22人舉報背後
近日,浙江省常山縣紀委監委查處了一起公職人員冒名不實舉報案件,舉報者常山縣審計局二級主任科員劉某生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劉某生的問題還要從今年年初的一封舉報信説起。2月27日,常山縣紀委監委收到省紀委監委轉來的反映該縣對省委巡視交辦事項整改不到位、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欺上瞞下等問題的信訪件,該信訪件以林某某等22名黨員幹部聯名方式向省紀委監委舉報。
“22名黨員幹部實名舉報,必須優先辦理、優先處置。” 常山縣紀委監委隨即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然而,當調查組向信件中署名的22名“舉報人”一一告知受理情況時,他們的表現卻出乎意料。
“沒有啊,我完全不知情!”“肯定是有人冒名舉報,希望組織查清楚。”……調查中,22名“舉報人”均表示未參與舉報。
隨後,調查組按照匿名檢舉控告處理,對所反映問題進行了調查,發現常山縣各整改責任單位對巡視交辦問題均已整改到位,縣委將整改情況專題向省委巡視組作了彙報,也得到巡視組的肯定。信訪件反映的問題均不屬實。
5月19日,根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常山縣紀委監委對假冒22名黨員幹部向省紀委監委不實舉報的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
22名黨員幹部分散在常山縣各單位,但信件上的手機號碼卻真實有效。通過反向調查,該縣審計局二級主任科員劉某生進入了調查組的視線。
經調查,2016年7月,劉某生(時任常山縣審計局黨組成員、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獨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016年8月,劉某生與其妻劉某玉協議離婚,但仍共同居住。多年來,為幫助兒子脱罪,二人不斷向有關部門信訪,並在此過程中獲得上述信訪件中聯名“舉報人”的信息及手機號碼。
經初核,劉某生涉嫌冒名不實舉報。5月22日,縣紀委監委決定對其立案審查調查。經依法調查發現,冒用22名幹部向省紀委監委寫信的筆跡為劉某生本人左手書寫。
面對審查調查,劉某生拒不承認違紀違法事實,在多次思想教育後,仍不配合調查,談話過程中態度野蠻,拍桌耍橫,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經進一步調查核實發現,為了達到個人目的,2017年3月至2020年5月,劉某生、劉某玉撰寫了至少317件檢舉控告信,通過掛號信、郵箱、網站等方式,控告22家機關單位165次,黨員領導幹部187人次,持續不斷進行惡意信訪舉報,造成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
“按照規定,對匿名誣告,有意陷害或者製造其他謠言,造成損害或者不良影響的應進行嚴肅處理。劉某生作為黨員幹部,冒用22名黨員幹部向省紀委監委郵寄內容不屬實的信訪件,造成不良影響,情節嚴重;且在審查調查期間不如實交代問題,對抗組織審查,情節惡劣。我們依規依紀依法對其進行了查處,對匿名誣告等行為説‘不’,維護良好的政治風氣。”常山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本報記者 楊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