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沙洋警方破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案件,一男子在漢江禁漁期非法捕魚被查獲。
7月6日晚21點,沙洋縣一男子在漢江沙洋鎮李家灣水域下網捕魚,被巡邏至此的漁政管理人員當場發現,該男子棄網逃離,漁政管理人員在現場查獲了該男子遺留的漁網以及若干被非法捕撈的鮊魚和鯽魚等水產品。接到漁政部門報案後,沙洋縣公安局沙洋水陸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民警很快將該男子李某抓獲,李某到案後如實陳述了自己在漢江非法捕魚的行為。7月8日,李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後續偵辦工作正在進行中。
據瞭解,自今年1月起,長江流域開始了十年禁漁計劃,漢江和長湖作為長江流域的重要支流,也在禁漁禁捕範圍之內,湖北省、荊門市、沙洋縣均展開了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等相關工作。我國《刑法》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將承擔刑事責任。
沙洋警方有關負責人介紹,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是貫徹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必然要求,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對接,強化執法辦案力度,持續打擊危害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