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導彈誤射案,造成1死3傷。(圖片來源:台灣《聯合報》資料照)
根據宣判,中尉兵器長許博為(26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射控士官長陳銘修(35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導彈中士高嘉駿(34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6月。
檢方當時認定,艦長林伯澤因離艦參加公務會議,獲不起訴。檢方認定全案過失意外,並沒有任何陰謀或不法動機。
雄風三型導彈擊中翔利升號漁船釀成1死3傷,因涉及防務機密,高雄地檢署2016年8月29日偵結起訴,僅就起訴書摘要部分內容為新聞稿説明,起訴書不對外公開。高雄地院審理,也因涉及防務機密,不公開審判。
雄三導彈誤射案發生在2016年7月1日,金江艦準備實施甲級操演測考,上午6點,射控士官長陳銘修指示賴姓下士向中尉兵器長許博為領取4支火線安全接頭,陳明知艦上只配備2具防止導彈發射的測試訓練仿真器(俗稱TTS),僅將2支火線接在1、2號導彈的TTS上,另2支火線竟直接接到3、4號導彈,導致3、4號導彈沒有阻飛機制。
檢方發現,陳銘修與導彈中士高嘉駿為測試導彈回路狀態,一開始就選擇作戰模式檢測,其間導彈控制枱上TTS面板一度出現異狀,兩人排除故障重新測試,確認導彈回路正常,可完成選彈、發射程序後,陳隨即離開戰情室5至7分鐘,向副艦長報告進度並喝水。
上午8點14分,高嘉駿求好心切想再演練一次,違規在無長官督導下,獨自操作導彈操控系統,但他未注意到系統仍處作戰模式、火線尚未卸下,一時誤選“雙發模式”,同時擊發1、3號導彈,1號導彈被TTS阻飛,但沒TTS阻擋的3號導彈順利升空。
導彈原設定攻擊目標澎湖海域,發射後尋標器選中在該海域作業漁船翔利升號,漁船船身非金屬製不夠堅硬,導彈無法引爆,貫穿駕駛艙,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雄三導彈落海損壞。
船長黃文忠家屬向台灣海軍司令部請求台當局賠償,雙方經協議去年11月台當局行政管理機構核定賠償黃遺眷3484萬元新台幣。(完)
編輯:圈兒
圖為“翔利升號”船體遭雄三飛彈貫穿轟出大洞,在海上被拖行回高雄。(圖片來源:台媒資料圖)
海外網5月8日電台灣海軍金江軍艦去年7月1日發生誤射雄三飛彈事件,至今已近1年,但飛彈殘骸仍然毫無所獲。台海軍研判雄三可能在高速撞擊海面後爆炸解體,加上沉浸海水多時,就算被有心人士撈獲,也應該沒有機敏參數外泄之虞。不過,台海軍今日(8日)稱,為了讓雄三飛彈機敏參數外泄的風險降到最低,海軍仍會長期監控該處海域,掌握是否有船隻滯留打撈作業的異常情形,避免中國大陸針對雄三飛彈殘骸進行任何探詢及打撈作業。
據報道,台海軍官員今日(8日)透露,去年7月1日發生金江軍艦誤射雄三飛彈事件,當天就派出水面艦艇6艘次以及S70C直升機1架次,到周遭海域實施海空警戒及搜索。為求慎重,台海軍還邀集“中科院”技師到與金江軍艦同級軍艦的珠江軍艦,實施飛彈飛行路徑重建,研判路徑及預判可能落水點,並依據附近潮汐、海流等資料,擴大搜索警戒區域。
台官員説:“海軍前後在研判可能落水的海域,用劃定六處方格海域的方式進行搜索,歷時長達62天,搜索面積達到118平方海里,但最後仍是毫無所獲”。他説,參與後續搜索的水面艦,包括有獵雷艦10艘次、達觀艦5艘次、LCU艇14艘次。
據報道,根據台海軍內部報告研判,最有可能的情況是:雄三飛彈在高速貫穿漁船後,“持續高速撞擊海面,飛彈引信於撞擊海面時起爆飛彈彈頭”,因此,彈體結構已遭破壞。
據海軍官員指出,事發附近海域是台灣海軍艦艇經常航行的水道,也是雷達站涵蓋範圍,即使搜索毫無所獲,海軍仍將長期監控海域是否有船隻滯留執行打撈作業的異常情形。台海軍還稱,要避免中國大陸針對雄三飛彈殘骸實施任何探詢打撈作業,務必要將機敏參外泄的風險降到最低。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台灣海軍131艦隊所屬金江艦,去年7月1日早上8時10分誤射射程300公里的雄三飛彈,誤射造成高雄籍翔利升漁船在澎湖海域發生船難,造成1死3傷。(綜編/海外網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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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8)
【觀察者網綜合】2017年第一天,韓國海軍傳出在東海“誤射”多枚武器,當時有漁船在該水域作業,幸未命中也無造成人員傷亡。台媒1月2日報道稱,這件事讓台灣網友聯想起去年7月台灣“雄三飛彈誤射”造成1死3傷一事,台灣網友嘲諷道,“國軍”隨便打隨便中,“還是雄三強。”
韓國海軍誤射武器
1月1日上午6時許,韓國P-3CK海上反潛巡邏機於東海上空執行常規任務,機組人員誤觸緊急武器發射開關,將3枚魚叉反艦飛彈、1枚魚雷及數枚深水炸彈發射出去,最後落在江原道東方50公里左右的海域。對此,韓國軍方表示,誤射發生時該水域有漁船,但因為武器非處於武裝狀態,殺傷力不高,幸未命中也未造成人員傷亡,目前已進行打撈作業。
東森新聞雲報道分析稱,巧合的是,當天恰逢朝鮮領導人金正恩發表新年談話,讓人懷疑一次“誤射”多種武器“是真的誤射還是威嚇找藉口?”
台灣去年7月也發生了導彈誤射事件,當時海軍金江艦的飛彈中士高嘉駿演練雄三飛彈發射程序,而在旁監督的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因為口渴離開戰情室,留下高嘉駿自行練習,卻不慎誤選作戰模式,接上火線將飛彈發射出去,擊中當時正在澎湖海域作業的漁船,造成1死3傷。該事件成為台灣年度最高賠償金額案例,金額達3484萬新台幣(約合人民幣751萬元)。
台灣雄三飛彈誤射漁船
台灣東森新聞雲報道稱,台灣網友諷刺道:“雄三真的屌,打一發就中”,“出鞘就是要見血,‘國軍’隨便打隨便中”,“好雄三(韓國)不買嗎?”
(2017-01-03)
台灣海軍雄三導彈“誤射”漁船案,台當局法務主管部門表示,台防務部門決定賠償受害船長家屬5人包括喪葬費、精神慰撫金、船隻損害、勞動損失等項目共計3484萬餘元(新台幣,下同),是今年最大金額的公賠案件。
今年7月1日台軍“誤射”雄三導彈,導致漁船翔利升號船長黃文忠當場死亡。事發後,黃文忠家屬向台軍請求賠償,雙方經協議,防務部門上月6日同意賠償黃家3484萬餘元,並已於本月11日獲台當局行政機構核定。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
(2016-11-17)
華夏經緯網8月29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海軍金江軍艦7月1日誤射雄三導彈事件,擊中在澎湖外海的漁船造成1死3傷。高雄地檢署偵辦近2個月,29日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起訴金江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導彈中士高嘉駿則被依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罪及“陸海空軍刑法”過失毀損武器罪等罪嫌起訴。
據報道,今年7月1日上午8時12分,高雄左營軍港金江艦上的雄三飛彈突然發射,擊中在澎湖海域的翔利升號漁船,船長黃文忠當場死亡,3名船員受傷;而雄三導彈未爆炸而落海,至今未尋獲。
據檢方初步調查認定,這起雄三導彈發射事件起因,導彈中士高嘉駿當天要準備執行年度“甲操”測驗,演練雄三導彈發射程序,原本在一旁監督高員的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因口渴離開戰情室,高嘉駿自行練習卻誤選作戰模式,接上火線將導彈發射出去,擊中當時位在澎湖海域的翔利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
高雄地檢署歷經近2個月偵查,今天偵結,檢察官認定全案確是過失意外,並無任何陰謀或不法動機,台防務部門下午2時30分召開記者會説明雄三誤射事件的行政調查報告。
(2016-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