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河北省建築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提出自8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建築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為建築業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方案》明確,此次專項整治的範圍為全省所有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重點整治以下六種行為:
一是招標投標不規範行為。對招投標項目、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評標專家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檢查和整治。
二是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行為。查找問題線索,依法依規對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進行深入整治。
三是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施工行為。結合違規違建項目專項清理規範工作,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對於清理規範期間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處罰。
四是標後不履約行為。結合省實名制平台,整治處理招標人、中標人不按合同履約,現場主要管理人員不到崗、擅自變更等行為。
五是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落實不到位等行為。結合省實名制平台,整治施工現場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落實不到位、實名制信息未上傳省平台或上傳不及時、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落實不到位,政府投資項目不得墊資施工等政策落實不到位等行為。
六是計價活動不規範行為。結合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及內部質量控制情況,整治違反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規程執行不規範、造價工程師違法違規執業等行為。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並向社會公佈,廣泛收集線索,對投訴舉報事項要建立台賬,認真組織調查核實,對屬實的按相關規定嚴肅查處。建立長效機制,強化信用監管,及時記錄建築市場主體不良行為,符合“黑名單”或預警情形的,及時列入或進行預警。
來源|河北住建
【來源:滄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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