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外媒報道,馬來西亞海事局在一次打擊非法捕撈行動中逮捕了18名越南籍漁民並扣押了兩艘漁船。該行動發生在本月16號,據馬來西亞官方次日發佈的消息稱,該國執法人員在發現越南漁船後對其進行了警告驅逐,但是這些越南漁民竟直接開船撞擊執法船,甚至還向執法船投擲土製炸彈,馬來西亞執法人員被迫鳴槍示警,一名30歲的越南漁民遭誤擊當場身亡,其它18名漁民在反抗逮捕的過程中不同程度受傷,目前這18人已被全部收監等候審判,罪名可能為非法入境等。
此事一出立刻引爆了越南輿論,越南人稱馬來西亞海警開槍並非自衞,事實是馬方先開了槍,漁民才被迫自衞,而且漁民也沒有投擲炸彈,炸彈是馬來西亞執法人員扔的。他們還舉出2年前鄰國海警在越南漁船的淡水箱裏投入洗衣粉的例子,認為其僅僅是扔洗衣粉,而馬來西亞執法人員卻直接開槍殺人還扔炸彈,對比之下後者實在過於殘忍,他們據此要求越南政府向馬來西亞提出交涉,要馬來西亞道歉和賠償。
越南擁有東南亞地區最強的軍事實力,歷史上曾多次侵略他國,在海洋糾紛上也長期保持咄咄逼人的態度,近年來越南非常重視發展其半官方的“海上民兵”組織,這些“民兵”平時從事漁業活動,必要時會接受官方任務。去年鄰國加大海警巡邏力度後,越南專門修訂了民兵自衞法,為越南漁民的各種活動提供背書,實際上就是在鼓勵漁民去武力對抗他國海警,這些漁民往往還會趁着打漁之便,滲透進他國海域蒐集情報,一旦他國海警在執法中和漁民發生衝突,越南方面就會藉此大做文章,周邊各國對此不勝其煩。
去年4月29日,越南海警船和印尼海軍發生了衝突,原因是越南海警試圖阻止印尼海軍抓捕越南漁民,衝突中雙方持槍互罵,險些交火,但最後漁民還是被印尼海軍帶走了。據悉,印尼總統早在2014年就下達過“無需抓捕,當場擊沉”的命令,並於當年擊沉了3艘越南漁船,越南海警可能是怕印尼海軍真的開火,所以才放棄營救漁民,可見對付越南還是應該強硬一些。比如今年4月3日,一艘越南漁船入侵周邊海域島礁附近,還主動向大國海警船衝撞結果導致自身沉沒,對方立刻將落水的8名漁民救起,但事後越南外交部卻恩將仇報,反指責是對方挑起衝突。
據有關部門統計,僅去年2月,入侵周邊海域的越南漁船就有300多艘,這些漁船除了非法捕撈外,還多次接近軍事基地進行間諜活動,為躲避大國海警打擊,越南漁船還修改了船舶應答裝置冒充成商船,其刺探情報的目的可以説是不打自招。這次馬來西亞方面也是出於防範越南間諜行為的考慮,才寧可開槍也要抓捕這批漁民,越南在相關海域肆意妄為,最受傷的反而是自己的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