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3日電 據中國駐光州總領館網站消息,自6月1日起,韓國對持登錄證的外國人出入境政策調整如下:
一、持登錄證人員需在離境前到外國人出入境管理事務所辦理再入境許可,否則無法再次入境韓國。外國人登錄證類別為A-1、A-2、A-3、F-4人員,以及持有效難民證人員無需辦理再入境許可。
二、再入境韓國時,需出示醫療機構48小時內出具的英文或韓文健康診斷書,內容包括有無發熱、咳嗽、惡寒、頭痛、呼吸困難、肌肉痠痛、肺炎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狀,並附檢測醫師簽名和檢測日期。外國人登錄證類別為A-1、A-2、A-3、F-4人員,以及持韓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免隔離證明”人員無需提交健康診斷書。
三、5月31日24時前離境的持登錄證人員再入境時無需出示再入境許可,亦無需出示健康診斷書。
詳情可諮詢韓國法務部出入境政策諮詢電話1345或登陸網站查詢。
駐光州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062-361-8880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 86-10-1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