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我國地下水保護利用存在局部超採嚴重、污染突出等問題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11月22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韓颺)國務院新聞辦今天舉行《地下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水利部副部長魏山忠介紹,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資源屬性和生態功能,還是重要的水資源戰略儲備,2020年全國地下水資源量8553.5億立方米,其中,與地表水不重複的地下水資源量為1198.2億立方米。
“做好地下水管理和保護工作,對於保障我國城鄉供水、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和維繫良好生態環境具有重要作用。”魏山忠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先後組織開展了劃定地下水超採區、建立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雙控”指標、實施南水北調東中線受水區地下水壓採、推進華北地區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等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全國地下水年開採量,從2012年達到最高1134億立方米後,2020年回落至892億立方米。
魏山忠指出,當前,我國地下水保護利用還存在兩個方面突出問題:
一是局部超採嚴重。目前,全國21個省區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採問題,個別地區甚至存在開採深層地下水問題。地下水超採區總面積達28.7萬平方公里,年均超採量158億立方米,其中華北地區地下水超採問題最為嚴重。超採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含水層疏幹、水源枯竭,引發地面沉降、河湖萎縮、海水入侵、生態退化等問題。
二是污染問題突出。城鎮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排放、農業面源污染導致地下水污染。根據《2020年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以淺層地下水水質監測為主的10242個監測點中,Ⅰ-Ⅲ類水質的監測點只佔到22.7%,Ⅳ類佔到33.7%,Ⅴ類佔到43.6%。除水文地質化學背景影響外,污染是影響地下水水質的主要原因。地下水更新慢,超採、污染問題治理修復難度大。
魏山忠表示,《條例》聚焦地下水超採、污染突出問題,強化地下水節約保護、超採治理和污染防治,主要從以下方面對地下水管理作出重要制度安排:
規定了地下水調查評價、地下水保護利用和污染防治規劃、地下水儲備三項基礎性制度;規定了建立地下水“雙控”、地下水取水計量、地下水資源税費徵收等制度,明確了嚴格地下水取水許可申請條件、防止地下工程建設不利影響、禁止開採難以更新地下水等措施,推動節約、保護地下水;明確規定劃定地下水超採區、禁止開採區、限制開採區,編制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方案,推動實施地下水超採治理;規定了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嚴格地下水污染管控的措施;規定建立國家地下水監測站網和地下水監測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對礦產資源開採和地下工程建設疏幹排水、需要取水的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的監管措施;對超採、污染地下水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條例》作為我國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專門行政法規,將為強化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採和污染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魏山忠説。
下一步,水利部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組織好《條例》的宣傳貫徹實施工作,抓緊完善相關制度,加快開展新一輪地下水超採區劃定,推進地下水“雙控”指標確定,加快推進地下水超採治理,強化地下水監管和水行政執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依法履行好地下水管理職責,保護好、利用好地下水資源,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