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在網絡上的帖子忽然就消失不見了,這可能是遭遇了黑公關的“有償刪帖”。
11月5日,國家網信辦召開全國網信系統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開展為期2個月的網絡“有償刪帖”問題專項整治,及為期1個月的網上“軟色情”信息專項整治。
11月6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通過黑灰產平台調查發現,目前從事刪帖服務的黑產仍然存在,報價最低可至500元/條,定製服務則需要看具體要刪的“鏈接內容”。
披着“輿情監控”等外衣,“有償刪帖”仍在接生意
其實,“有償刪帖”等行為一直是被有關部門嚴厲打擊的,但儘管如此,與之相關的黑產仍在邊緣地帶遊走。
11月6日,有黑灰產從業者告訴記者,清除負面輿情往往需要刪除大量鏈接,其可以以500元/條的價格提供服務,刪除10條以上可以打九折。
另一位黑產從業者則表示,需要看具體鏈接的內容,根據內容才能報價,有些鏈接不保證能刪,該黑產從業者還表示,除刪帖外,還可以提供上微博小時榜熱搜服務,該服務價格在500元至2000元間,但熱搜內容不能與政治相關。
熟悉黑灰產業務的安全人士郭洋(化名)告訴記者,目前刪帖的方式一般包括聯繫發帖人協商解決、聯繫網站管理員、請水軍大批量投訴以及發律師函幾種方式。“其中投訴反饋最為簡單,許多平台不想惹麻煩,乾脆刪除了事,發律師函則是最終的辦法,如果發律師函都解決不了,那就不好刪了。”
郭洋稱,其中最有效的方式無非是直接聯繫有刪帖權利的網站管理員,但這需要刪帖者具備相應的資源,目前最為成熟的刪帖手法是在研究清楚相關平台規則的情況下,找到具體漏洞再通過大量小號舉報的方式刪帖。“不過,目前也存在一些人通過故意發佈黑貼,當相關方找來刪帖時再有償刪除的方式‘碰瓷’盈利。”
網信辦表示,網絡“有償刪帖”擾亂社會輿論,影響社會價值判斷,損害網民和企業合法權益。專項整治要聚焦重點問題和關鍵環節,嚴厲查處參與“有償刪帖”的各類賬號、平台及相關人員,重點清理“招募水軍”“刪除差評”“負面優化”等推廣信息及相關虛假謠言信息。集中處置參與有償刪帖的自媒體賬號、批量轉發虛假信息的“水軍”賬號。整治打着輿論監督名義敲詐勒索,及放任“有償刪帖”信息發佈傳播的網站平台。
監管打擊之下,“有償刪帖”也不斷改變偽裝。郭洋告訴記者,刪帖“生意”目前被包裝成“輿情監控”與“搜索結果優化”等,一些網絡傳媒公司會與有刪帖需求的企業或個人簽訂合同,雖然“刪帖”這一關鍵詞不會在這些合同中出現,但具體來看合同主要就是“有償刪帖”。
因“有償刪帖”獲罪的案例並不鮮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13年公佈的相關司法解釋,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佈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即“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在裁判文書網搜索發現,因有償刪帖觸及非法經營罪的事例很多。
如2020年11月2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刑事裁定書,根據該裁定書內容,武漢某傳媒公司長期從事輿情優化、負面處理、網絡有償刪除信息等業務,具體的服務方式是該公司聯繫客户,並將客户需要刪除的鏈接發給實際刪帖人曹某,曹某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最終曹某獲利32.71萬元,傳媒公司則將這筆刪帖費用以1.5至3倍的價格向客户收取,賺取差價。
而在另一例2019年12月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刑事裁定書中,被告人田某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有償刪除網絡帖子業務。具體的刪帖方式則為“田某購買刻章機等用於偽造材料,招募其他人擔任業務員協助其在QQ羣發佈廣告、招攬客户、接客户訂單,偽造委託書、投訴函等材料給相關網站,並通過聯繫‘黑網站’管理員刪帖或偽造委託書、投訴函等相關材料向網站投訴刪帖或委託同行刪帖。”最終,田某被判犯非法經營罪。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羅亦丹 編輯 趙澤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