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0月20日訊(通訊員 江公宣 記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寧交警大隊南站中隊民警收到市民周先生的投訴,稱他半年前處理了兩起交通違章,一直沒有交錢,直到前幾天交錢時傻眼了,罰款既然翻倍了。原本只需要交400元錢的罰款,結果漲到了820元,這是怎麼回事呢?
民警查詢了周先生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相關信息,發現他於今年5月12日處理了兩起曝光,分別是罰款兩個200元。但周先生當時沒有及時繳納罰款,導致產生了滯納金。
據介紹,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當事人超過15日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到達100%後停止加處。算起來,周先生已超過5個多月未繳款,滯納金與罰金加起來要繳納820元。
經過民警的解釋後,周先生這才意識到是自己的失誤導致了罰款加倍,表示以後一定及時繳納罰款。警方提醒,駕車人在處理違章時,一定要及時全部處理完畢,以免處理一部分留下尾巴,後續忘記了會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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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