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伺候癱瘓婆婆5年,離婚3年後,前夫來照顧生病的前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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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每個人都要有感恩之心。人活在這世界上,誰都不容易,所以要學會互助,你幫我一把,我也幫你一把,困難就不是困難了。
夫妻之間更是要互相扶持,雖説現在的法律沒有規定兒媳必須要照顧公婆,也沒規定女婿必須要照顧岳父母,但既然成了一家人,理應要互相照應的。
如果公婆生活得不好,老公能心安理得地過自己的幸福日子嗎?當然不能了,除非老公是不孝子。如果老公生活得不好,老婆能生活得好嗎?夫妻是一個利益共同體。
同樣道理,岳父母生活得不好,老婆也會難過,老公也一樣會過不好的。所以夫妻之間一定要互相扶持,彼此幫助對方承擔某些責任,兩個人同心協力地過日子,日子才會變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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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小區門口有一家水果店,店裏的李姐離婚三年後,她父親病倒了。她在醫院裏照顧父親時,遇到了前夫,前夫是去看望一個生病的朋友的,他發現前岳父生病後,從第二天開始就天天來照顧前岳父了。
我們聽説這件事後,都很驚訝,前女婿照顧前岳父一個多月,每天端屎端尿的,這真的很難得。有人還對李姐説,這麼好的男人,你當初幹嗎跟他離婚?我也覺得很納悶,李姐的前夫這個樣子,是不是想跟李姐復婚啊?
李姐就跟我們講起她和前夫的故事了,我們聽完後不知説什麼好,只能説他們可能就是隻有半生緣吧!但兩個人都是善良的人,都有一顆感恩之心。
李姐家是農村的,家裏條件不好,所以她只讀到初中畢業就沒再讀了。她前夫家是書香門第,公婆都是中學老師,當年公公去鄉下插隊時,李姐的父親幫助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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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公公的撮合下,李姐嫁給了那時只有高中學歷的前夫,婚後婆家人都對李姐很好。前夫在工作之餘,一直在自學,後來考到了大學文憑,就去外地工作了。
因為兩地分居,又因為文化知識的差距,李姐和前夫的距離越來越大。一年到頭兩個人難得見面,見面後變得越來越沒話説,感情也越來越淡了。後來公公去世了,婆婆可能是傷心過度的關係,中風癱瘓了。
前夫一直在外地,照顧婆婆的責任就落到李姐身上了。李姐無怨無悔地照顧着婆婆,婆婆吃喝拉撒都在牀上,照顧一個長期卧病在牀的老人,可想而知有多辛苦。
李姐照顧了婆婆整整5年,在婆婆臨終時,一再囑咐兒子要善待李姐。李姐的前夫連連點頭,他也感激着李姐,但僅僅只是感激,夫妻之間的愛情早已消失了。
04
婆婆去世後過了兩個月,李姐主動提出了離婚,她知道自己和前夫早已沒愛情了,老公回家就像履行公務一樣。李姐剛提出離婚時,前夫沒有吭聲,畢竟他答應過母親要善待李姐的,但他內心又真的不愛李姐了。
後來,李姐再次提到離婚時,前夫就答應了。辦完離婚手續那天,李姐和前夫一起吃了一頓飯,兩個人的心情都很複雜。離婚後,李姐就回孃家住了,那時孩子已經上大學了。
離婚三年後,李姐的父親生病了。李姐的母親是早已去世了,李姐是家裏的獨生女,所以照顧父親的責任就由她一個人承擔了。那段時間,李姐自己的身體也不好,總是這裏不舒服那裏不舒服的,她每天都很疲憊。
有一天,李姐在醫院的走廊裏遇到了前夫,前夫得知前岳父生病後,第二天開始就來照顧前岳父了。此時,前夫已經再婚,再婚對象是她的同事,同事知道李姐曾照顧婆婆5年的事,所以並沒阻止老公來照顧前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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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説:一日夫妻百日恩。兩個人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知、相愛,然後牽手走進婚姻,這是需要緣分的。縱然婚後發生各種事情,兩個人最後各奔東西了,但也不能否認曾經相愛過的日子。
既然相愛過,那對方有困難時,伸手去幫他一把也不是不可以的。像李姐和前夫之間,李姐曾照顧癱瘓的婆婆整整5年,前夫雖然跟李姐離婚了,但心裏到底是念着這個恩的。
所以前夫會義無所顧地去照顧前岳父,有了前夫的照顧,那段時間李姐輕鬆了很多。夫妻離婚了,很多人説起前夫或前妻時,往往會恨得咬牙切齒,盡説對方的壞話。
其實,過去的不愉快都已經過去了,沒必要再耿耿於懷了。如果對方有困難時,如果自己能夠幫得上,如果條件允許的話,那還是儘量幫一把吧,無論怎麼樣,你們都曾經是最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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