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10月16日電(韓夢霖 王于丹)10月15日,重慶市萬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四起不同類型(電毒炸魚以及使用新型捕魚工具)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由萬州區法院進行公開宣判。宣判後,四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的當事人按照公益訴訟中確定的修復方案,將自費買來的胭脂魚、巖原鯉、厚頜魴等6萬餘尾魚苗投放到長江之中。
“在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刑事犯罪的同時,我們還要考慮被破壞的生態環境是否修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應該承擔的破壞生態環境修復責任是否履行。”萬州區檢察院檢察五部主任廖禮介紹。
年初,重慶市檢察院確定在萬州區檢察院開展“刑事+公益”試點工作,以深化“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以試點工作為抓手,萬州區檢察院在發揮環保檢察和公益訴訟的職能作用上下功夫,從工作制度到運行機制進行了一系列創新性探索,探索建立了“刑事打擊為先導、公益訴訟為主導”的生態檢察新模式,為保護三峽庫區生態、長江經濟帶發展注入綠色新活力。
今年5月,萬州區檢察院檢察五部承辦檢察官審查卷宗時發現,彭某某未經野生植物主管部門批准非法收購了3株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楠木,並在未辦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採集證》《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採伐了13株楠木,不僅構成非法採伐、收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還破壞了生態環境,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8月5日,萬州區檢察院就該案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據介紹,作為試點集中辦理渝東北9區縣破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的萬州區檢察院,在“刑事+公益”試點工作中還充分發揮集中管轄優勢。
2018年9月至12月,馬某某以食用和出售為目的,在未辦理《特許獵捕許可證》《狩獵證》和《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到重慶市巫溪縣魚鱗鄉長崗村1組小地名五道崖的山林內,佈設鐵夾、鋼絲套和棕繩套等獵捕工具,捕獵紅腹錦雞1只、斑羚3頭、紅白鼯鼠1只、豬獾1頭、野豬1頭、果子狸2只。其中紅腹錦雞、斑羚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萬州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在審查評估馬某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時,按照案件辦理規定,及時向巫溪縣檢察院移送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線索。該院與巫溪縣檢察院就此聯合開展調查,紮實做好審查專家評估意見、釋法説理等訴前工作,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獲得法院支持。該案於前不久被評為2020年全市檢察機關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為了提升案件辦理質效,萬州區檢察院建立了跨區域案件偵辦工作機制,通過提前介入引導偵查、聯合復勘案發現場、注重專門問題諮詢、統一辦案標準,組織開展跨區域工作交流、難案研析、集中答疑等工作,全方位傳遞環境司法和生態文明理念。
此外,該院還通過聯席會議和圓桌會議制度加強與區內外行政執法機關之間的工作聯繫協作、監督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線索雙向移送制度、辦案協作、聯合巡山巡林、人員互派交流機制,拓寬公益訴訟案件線索來源以及進一步解決案件中的專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