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廣州日報】;
新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於6月1日起施行。該法是不是“熊孩子”的“護身符”?針對社會上部分這樣的聲音,有專家表示,給有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這本身就不符合保護未成年人的理念,一定程度是戴着墨鏡看待“問題兒童”。
近些年,“熊孩子”一詞頻頻出現於大眾視野。有在公眾場合滋擾旁人的,有亂砸亂扔東西的,有作業未完成竟謊稱遭綁架的,有揮霍父母的錢打賞主播的……“熊孩子”的“熊”行為讓人大跌眼鏡,更令不少父母頭疼不已。
但“熊孩子”是否就等同於“問題兒童”呢?其實不然。“熊孩子”這一稱呼來源於北方,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情景和不同的人使用,其意味大不相同。“熊孩子”的稱呼也並非都含有貶義。生活中,有的父母常把我家“這倒黴孩子”“小兔崽子”“潑皮猴”掛在嘴上,但這並不是厭惡使然。其實民間類似“熊孩子”的稱呼有很多,不但具有地域特色,在使用時也有一些講究。比如,山東郯城人會謙虛地把自己的小孩稱作“小狼子”,但是這個詞不能用來説別人家孩子,否則就是罵人了。有時候,“熊孩子”是對孩子的暱稱,很形象地表達出父母對孩子的愛與無可奈何;但在一些情境之下,當超出天性的頑皮,不守規矩、大搞破壞,甚至做出校園欺凌、高空拋物等違法行為時,“熊孩子”就成了只剩下惹人厭恨的稱謂。顯然,後一種情境中的“熊孩子”才是問題兒童所指。
顯然,在使用上,“熊孩子”並非單一意指,既可泛指那些惹人討厭的孩子,也可作為對調皮孩子的愛稱。其實,一個社會用語,總在不斷革新和自我糾偏中,經過時間的洗禮,其內涵也會變得不同。糾結於“熊孩子”這一稱謂,並無必要。因為就算不是這個稱謂,也會出現更多稱謂來形容這些孩子。有網友就調侃,不叫熊孩子了,叫“熊寶寶”可以不?
或許,備受爭議的並非“熊孩子”這個稱謂,人們真正厭惡的是拿“熊孩子”來美化開脱、逃避責任的行為。“熊孩子”背後更多的是人們對家庭教育的關注。畢竟,“問題兒童”的關鍵,絕不是“兒童”,而是消滅“問題”。就此而言,專家的提醒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希望社會各方能強化未成年人保護意識,正確看待並對待“問題兒童”。
(張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