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封面評論 | “乘客不同意,司機不偏航”,應成網約車行規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綜合

蔣璟璟

近日,杭州網約車女子跳車事件引發關注。6月21日,當地就此事發布調查通報,稱“未發現司機涉違法犯罪”,“因司機兩次未按導航行駛,讓乘客高某產生了恐慌心理。數秒後,高某從行進車輛的後排開門下車倒地受傷”。(澎湃新聞)

近年來,由於多起惡性案件的餘波,整個網約車行業都遭遇了形象衝擊。在公眾內心深處,類似的負面記憶揮之不去,置於特定的微妙場景下,相關的恐懼感和自我保護機制,是很容易被觸發的。驚慌失措之下,判斷失誤乃至“一心逃命”,難免會做出非理性的冒險行為。安全焦慮、信任危機,所有這一切壓縮於陌生而密閉的車廂,一點就“燃”。

覆盤此事,我們很難説涉事司機存在嚴重過錯,“未按導航行駛”在業界是很常見的做法,這本身並不是問題。真正值得追問和反思的,實則是司機的姿態,自負、強勢,仗着是“本地人”“熟人熟路”,擅自按照自己心儀的路線行駛。這整個過程中,一則缺乏主動的溝通、解釋、説明,再者也沒有對乘客表現出的顧慮進行積極的反饋與平復……一來二去,自然就激化了局面,釀成了事故。

事實上,很多網約車司機和傳統出租車司機一樣,都有着倨傲託大的毛病。仗着自己人熟地熟,自恃“我懂還是你懂?”網約車行業,是一種介於自僱與受僱之間的特殊行業,標準化上崗培訓、任上考核形同虛設,司機羣體相當程度上保留了“個性與天性”,那種服務行業職業化的禮儀和規範並未建立。當網約車司機本性不改仍是“社會人”,在這種大背景下,乘客異常敏感、杯弓蛇影,是很可以理解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司機和乘客之間就“車輛不按導航行駛”有過簡短交流和分歧,卻未有明顯爭執。換而言之,乘客表達了意見,但表達得卻並不強烈。這顯然是為了“避免激怒司機”,是為了自我保護。可從最終結果看,恰恰是由於溝通的不徹底、態度的不堅決,才使得雙方之間彼此誤判,最終造成了悲劇。而這,實則是一個惡性循環。

為此破局,只能通過網約車企業更完善的規則建構——進一步明確乘客意願至上和行車決策優先權,具化司機路線修改的意見徵詢與授權同意流程,以預設的議事框架和溝通框架,來取代特定場合下司乘人員臨時性的“試探”“博弈”“摩擦”,這是避免誤判導致事態失控的關鍵!痛定思痛,“乘客不同意,司機不偏航”,這應該成為網約車行業的基本行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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