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居民換購住房如何退個人所得税?官方發佈解讀
居民換購住房如何退個人所得税?
本月起至明年年底前換房的納税人可享受退税政策
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發佈《關於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根據該公告,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納税人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一年內,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住房的,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就居民如何享受這一退税政策,國家税務總局發佈“關於《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税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的解讀”(以下簡稱“解讀”),對政策細節進行了詳細解釋。
哪類人羣可享受退税政策
“解讀”稱,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一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税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舉例説,納税人小周2022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2023年7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一套住房,由於小周出售和新購住房的時間均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故符合政策規定的時間條件。
哪類情況可全額退個人所得税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符合退税條件的納税人,當其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時,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當其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時,按照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計算公式為:
一、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退税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税;二、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退税金額=(新購住房金額÷現住房轉讓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税。其中,原住房轉讓金額和新購住房金額均不含增值税。
舉例來説,2022年12月,小楊出售了一套住房,轉讓金額為240萬元,繳納個人所得税4萬元。2023年5月,其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了一套住房,新購住房金額為300萬元。假定小楊同時滿足享受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條件,由於新購住房金額大於現住房轉讓金額,小楊可申請的退税金額為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税4萬元。若小楊新購住房金額為150萬元,則可申請的退税金額為2.5萬元(150÷240)×4(假設以上均為不含增值税價格)。
賣房時間以“完税時間”為準
“解讀”明確,出售現住房的時間,以納税人出售住房時個人所得税完税時間為準。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買住房時間以納税人購房時契税的完税時間或不動產權證載明的登記時間為準。税務機關將為納税人預填上述涉税信息,納税人可以與繳税時取得的完税證明上標註的時間進行核對。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買住房時間以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辦理房屋交易合同備案的時間為準,納税人可以依據房屋交易合同據實填寫。
納税人應在哪裏申請個人所得税退税呢?根據“解讀”,納税人享受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應當向徵收現住房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務機關提出申請,也就是説,納税人賣房時在哪個税務機關繳納了個人所得税,就向哪個税務機關申請退税。
税務部門實行不動產登記税費一窗辦理制度,一般情況下,納税人應當在本地政務服務大廳或者不動產交易大廳等場所繳納現住房轉讓所得的個人所得税,因此仍應到該政務服務大廳或不動產交易大廳提起退税申請,如果當地税務機關另有規定,按照規定辦理。
多人共同持有的住房如何退税
對於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購住房為多人共同持有的,應按照納税人所佔產權份額確定該納税人現住房轉讓金額或新購住房金額。
舉例來説,小李和小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產權的50%。2023年1月,兩人以200萬元的價格轉讓該住房,各繳納個人所得税2萬元。同年5月,小李在同一城市以150萬元的價格重新購買一套住房,小李申請退税時,其現住房轉讓金額為100萬元(200×50%=100),新購住房金額為150萬元,其退税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税=2萬元。
同年7月,小馬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萬元的價格共同購買了一套住房,小馬占房屋產權的40%。小馬申請退税時,其現住房轉讓金額為100萬元(200×50%=100),新購住房金額為80萬元(200×40%=80),退税金額=(新購住房金額÷現住房轉讓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税=80/100×2=1.6萬元(假設以上均為不含增值税價格)。(記者程婕)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