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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吉隆坡8月11日電 馬來西亞檢方11日向馬新社證實,檢方已於8月7日針對前總理納吉布涉SRC國際案判決結果提起上訴。納吉布已於7月30日提起上訴。
資料圖: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
檢方人士透露,上訴針對吉隆坡高等法院此前判決所確定的刑期和罰金數額。
曾於2009年到2018年任馬來西亞總理的納吉布在涉“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子公司SRC國際案中受到3項洗錢、3項背信和1項濫權指控,並於7月28日被判罪名全部成立,處12年監禁和2.1億林吉特(約合5000萬美元)罰款。8月11日是該判決上訴截止期限。
納吉布堅稱自己無罪並已於7月30日提起上訴。這位現年67歲的前總理還有與一馬公司相關的其他案件正在審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