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鋭評|女子“被拍胖”發朋友圈罵影樓被告,依法討説法,有話好好説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2022年3月,王小姐以3899元的價格在一家婚紗影樓拍攝了婚紗照。王小姐表示,影樓把她“拍胖”了,看起來像有150斤,並且與影樓老闆溝通不暢,一氣之下在微信裏罵了老闆一頓,還在朋友圈裏發佈了辱罵影樓的話,不料影樓以,損害名譽權為由,將她訴至法院。(據5月17日上觀新聞)

極目鋭評|女子“被拍胖”發朋友圈罵影樓被告,依法討説法,有話好好説
來源:上觀新聞截圖

誰都想在婚紗照上留下自己印象中最美的回憶,而現在先進而豐富的修圖技術,的確能讓很多人在照片上輕鬆地達到“理想狀態”。修圖基本是現在婚紗攝影行業的標配服務,但由於個人審美不同,卻沒有也很難有一個固定的服務標準。

拍照是否“拍胖”,是否修到了位,是很主觀的想法,除非一些特別顯而易見,多數人都能得出相同結論的情況,大多數時候都可能陷入“各説各有理”的困境。所以婚紗攝影行業往往都採用定金+尾款的付款方式,就是為了在這樣一些比較“主觀”的問題上,讓消費者有更多可以和商家協商溝通的空間。

客觀而言,既然婚紗攝影機構售賣的是服務,而不是藝術品,那麼最大宗旨就是要讓顧客滿意,儘量達成顧客的要求。如果實在不能滿足的,也應該平和溝通,尋找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否則壞了口碑,沒了回頭客,生意也很難做得長久。但是在此案中,最終是作為消費者的王小姐,經法庭協調,反過來要給影樓道歉。為什麼?還是溝通和維權的方法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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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王小姐的朋友圈截圖,來源:每日商報

雖然新聞未能詳細言明,王小姐和影樓老闆溝通時,究竟發生了什麼不愉快的事情,但是從她發在朋友圈的言論來看,直斥影樓為“垃圾攝影”,並評價老闆“人超級垃圾”,“靠騙的”,還是相當情緒化的表達。這也是法院認定其言論不當的重要原因。

今年3月份,湖南省嘉禾縣人民法院,也審理了一起因發微信朋友圈“吐槽”商家而引發的名譽權糾紛案件。被告人李女士,因為連續四天在有1100餘人的朋友圈發佈某品牌瓷磚出現開裂、破損等問題的九張照片,並配文稱商家人品差,商品質量低劣,呼籲大家都不要去購買,而被商家告上法庭。法院審理認為,李女士所述問題均無相關證據,而其發送的信息事實上影響了他人對A品牌的公正評價,屬於侵犯名譽權的行為。被判賠2.5萬元,還要在朋友圈道歉,消除影響,並出具書面道歉信,代價還是挺沉重的。相比較起來,王女士可以跟影樓通過調解來解決問題,還是少了很多麻煩。

當然,這並不是説消費者就要忍氣吞聲,網絡維權依然是消費維權的一個重要途徑,只是討説法也要有基本的法律觀念,維權也得實事求是,就事論事,有理有據。2020年11月有一個案例,廣東英德市民徐某發現其在建材店訂購的陶瓷出現破裂,認為瓷磚質量有問題,雙方協商不妥產生糾紛,徐某在微信朋友圈、業主羣發佈消息“吐槽”商家,也被商家以侵害名譽權為由訴至法院。而因為該案中,事件的起因的確是商家服務不到位,沒有積極地應對顧客訴求,提供合理的解決方案,而許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的信息內容基本屬實,沒有侮辱的言論,只有個別批評字眼。法院認為,經營者應以完善自身產品質量、提升服務水平為根本出發點,對消費者的批評與評論應具有一定的寬容度,所以駁回了商家的訴訟。

可見,無論是做生意的商家,還是買東西的顧客,多學習和了解法律總歸沒有錯。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消費領域當然也不是,遇事依法討説法,有話好好説,才能有效地消弭矛盾,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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