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標誌中有許多相似的標誌,大家經常容易搞混。“禁止車輛停放”和“禁止車輛長時間停放”這兩個光從名字上就讓人傻傻分不清楚。雖然只差了“長時間”三個字,但兩個標誌的作用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比如“禁止車輛停放”就表示不允許在這裏停留一秒鐘,而“禁止車輛長時間停放”中對“長時間”的理解上很多人還是有所對其爭議。
比如説有些人認為,這裏的“長時間”指的是一分鐘到三分鐘的時常。然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安全法實施條例這兩本駕車人的交通“葵花寶典“中並沒有明確指出這裏所指的長時間具體有多長。
所以説這個“長時間“是相對的説法。那麼又有人説這是指停車的時候只要有人在車上,並且車不熄火就行。比如出租車上下客,送貨卡車上下貨物等等情況。然而有一些車上明明有人,車也沒熄火,怎麼就違反了”禁止長時間停車“的規定呢?原來這裏指的停車時人不離車,指的是”司機“不能離開駕駛位,這樣即使車輛停在路邊處於熄火的狀態,只要能保證停下的車輛隨時可以起步離開就是符合規定的,並不是指車裏只要坐着人就沒問題的意思。原來這個”長時間“給我們玩了一個文字遊戲,真得是太”皮“了耶。
那麼車裏有司機鎮守,有些時候也被貼了罰單是怎麼一回事呢?那多半是因為你停車不規範造成的。一般來説不允許車輛長時間停放的原因就是此路段時常出現擁堵或者地勢險峻容易發生車禍,既然允許你可以暫時停車,那你也得乖乖把車緊靠道路右側,並離開路口、隧道等特殊路況五十米開外的地方,為別人和自己的出行方便提供安全的保障!